2020年廣東中山職業技術學院招聘輔導員6人公告
來源: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04-06 11:08:22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公告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三類崗位共6名輔導員。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教育部令43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號)及中山市有關文件精神,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相關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四)中共黨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有較強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別力;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業。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六)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七)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八)其他說明:
1.年齡和工作年限計算至2020年4月20日止;如35周歲以下為1984年4月20日后出生(其它年齡以此類推)。
2.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三、報名辦法
報名時間及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考生于2020年4月20日至4月22日(截止時間為4月22日17:30)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進行報名操作。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20年4月20日至4月22日,由招聘單位負責開展,根據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3.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需在指定時間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
考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打印準考證、資格復審、考試具體時間等事項另行通知,相關通知屆時將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發布,并以電話、短信或郵件等方式告知。
4.聯系電話:0760-88368410,聯系人:林老師、劉老師、歐老師。
5.投訴電話:中山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審計室 ,0760-89986916,丁老師。
(二)報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規定時間內在指定的網站報名,并在報名平臺上傳如下附件(全部要求以PDF方式掃描):
(1)居民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2)學歷學位證書(從第一學歷開始上傳);
(3)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勞動合同或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對應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需由社保部門出具),其中崗位要求某具體方面工作經歷的,還須在勞動合同或工作證明中注明該方面的工作經歷;
(4)崗位要求相關專業資格的,需提供資格證書;
(5)崗位要求有擔任學生干部、獲獎、參與課題研究經歷的,需提供就讀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經歷證明、獲獎證書、課題立項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6)其他證明材料。
2.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一致,專業代碼參見《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9年版)》(附件3),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凡屬于“三支一扶”畢業生、大學生村官等政策條件加分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報名期限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5.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6.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所有報名材料原件在筆試前須現場審核(請考生務必帶齊,否則不允許參加考試;核對時間及方式另行告知),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形式:筆試采用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90分鐘。
2.筆試內容:思想政治理論知識、輔導員崗位基本常識等,由第三方機構負責出題,參考用書及相關文件如下:
3.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地點將根據報考人數確定,具體筆試地點將會在準考證上予以注明。
4.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5.筆試成績公布時間: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
1.面試名單確定:按照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布。
3.面試內容:應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質、輔導員的職業素養和業務能力。
4.面試形式:按照招聘崗位類別分組面試。
5.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
6.按崗位類別分別成立三個面試評委小組,每組專家人數為7人。統一時間進行考評,面試專家當場給出面試成績,面試完畢后工作人員在紀檢監察審計室人員監督下核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五、體檢
(一)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二)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將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六、考核
(一)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核人選,由中山職業技術學院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其考核,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棄考核資格的,將依次遞補考核人選。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并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在政策許可范圍內辦理相關手續,由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中山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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