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合川區(qū)委政法委員會招聘政府購買服務鐵路護路聯(lián)防工作人員簡章
來源:合川區(qū)政府公眾信息網
2020-04-09 10:23:13
中共重慶市合川區(qū)委政法委員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鐵路護路聯(lián)防工作人員簡章
為增強鐵路護路聯(lián)防工作力量,結合我區(qū)鐵路護路工作實際,經區(qū)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政府購買服務鐵路護路聯(lián)防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臉藴剩凑展_、平等、競爭、擇優(yōu)和任人唯賢、注重才能的原則,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
二、招聘指標及崗位安排
招聘1名政府購買服務鐵路護路聯(lián)防工作人員,主要從事鐵路護路聯(lián)防大數(shù)據(jù)管理工作,男女不限。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年齡在十八周歲以上四十五周歲以下(197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間出生)。
(三)戶籍為合川區(qū),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備大數(shù)據(jù)、計算機相關從業(yè)資質。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從事基層鐵路護路聯(lián)防管理工作,具有五年以上社會治理相關工作經歷,作風正派,遵紀守法。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本次招聘對象: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受過黨紀、政紀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
5.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三代以內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三代以內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8.其他不宜從事基層鐵路護路聯(lián)防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的方式進行,各流程具體內容如下:
(一)現(xiàn)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4月13日至4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報名。
2.報名地點:合川區(qū)委政法委政治處727室(合川區(qū)南津街希爾安大道222號)。
3.報名手續(xù):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工作經歷證明。經初審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經初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不予報名。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申論》,分值為100分,60分為及格分,未及格者不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準考證領取時間:2020年4月17日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三)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招聘數(shù)量的1:3比例分別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全部確定為面試對象。面試成績分值100分,60分為及格分,未及格者不列入擬聘用人選。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確定擬聘用人選
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根據(jù)招聘指標,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按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優(yōu)先次序,若上述情況仍相同,則進行加試。
(五)體檢
由區(qū)委政法委統(tǒng)一組織擬聘用人員體檢,體檢有不合格者,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按本條“第四款”確定擬聘用人選中的優(yōu)先次序確定。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體檢費用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qū)委政法委按有關要求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時,仍按本條“第五款”確定考察次序。
(七)公示
考察合格擬聘用人員,在重慶市合川區(qū)人民政府網(http://www.hc.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由區(qū)委政法委分配到所報考崗位開展工作。聘用人員實行兩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應接受崗前培訓與試用期考核,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管理,與有合法資質的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
五、工資及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人員按照區(qū)政府規(guī)定享受同類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保險。
六、組織實施
本次招聘由區(qū)委政法委牽頭,會同區(qū)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鐵路護路聯(lián)防工作人員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參與招聘工作的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一定要自覺遵守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當手段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責任。
八、本簡章由區(qū)委政法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3-42756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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