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人才引進5人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文件精神,面向社會引進5名醫學類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要求和信息發布
本次計劃引進5名醫學類教師,均為專業技術人才(詳見附件)。公開招聘公告和擬聘用人員公示通過湘潭人事考試網和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布,招聘過程所有信息均在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主頁發布。
二、人才引進基本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4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的專業為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上的專業。本次考試崗位要求專業按照《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目錄》。該《專業目錄》按學歷層次劃分為“研究生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專科專業目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由學校招聘領導小組認定。
7.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要求有衛生系列高級職稱的任職資歷和醫療臨床工作經歷時間截止至2020年4月2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 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 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現役軍人。
三、報名時間、方式、要求
(一)報名時間: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8日。
(二)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兩種方式。
1.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提交《2020年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人才引進報名表》(在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任職資格通過文件)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以上資料報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湘潭市岳塘區雙擁路)人事處(護理樓1015室)。
2.網上報名:需將《2020年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人才引進報名表》(在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材料,以電子文檔的方式發送到招聘郵箱:1363696454@qq.com(郵件標題:姓名+應聘崗位+學歷層次+畢業學校+最低學歷要求對應的專業)。
(三)報名要求:
1.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并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2.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或參考證明。
四、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內容及領取準考證
(一)時間:2020年5月21日上午8:30—下午5:30
(二)地點: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雙擁中路)護理樓1015室。
(三)內容:依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任職資格通過文件)等相關證件原件。
(四)上交資料:以上相關資格證書的復印件以及個人簡歷一份。
(五)要求: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資格審查包括面試前資格審查、體檢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
(六)通過現場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領取準考證后方可參加考核環節。
五、考核
1.考核時間:擬定于2020年5月30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等詳見準考證。
2.考核對象:所有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
3.考核內容:試教、技能操作和面談。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基本教學能力、技能操作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和應變能力。
4.考核成績合成:
考核成績=試教成績×30%+技能操作成績×30%+面談成績×40%
考核成績相同的,按面談成績進行排名;面談成績相同的,按試教成績進行排名。
以上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5.合格分數線:
應聘人員試教、技能操作和面談各單項成績均不低于70分方可進入到下一個環節。
六、體檢
(一)按應聘同一崗位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二)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實施。
(三)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考察的重點是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八、公示及聘用
(一)確定擬引進人員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引進人員。學校公開招聘工作(含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將擬聘用人員的有關材料提交市人社局審查。
(二)公示
經市人社局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人事考試和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發布后不再遞補。
(三)聘用
公示期滿,對于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人事編制手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轉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遞補有關規定
招聘計劃出現空缺時,經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按前述規定)和體檢、考察結果,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也可以不予遞補,取消招聘計劃。
十、咨詢、投訴電話
咨詢電話: 0731-58519108
投訴電話:0731-58519003
附件:2020年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急需人才引進人員計劃與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