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市公安局興東機場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錄簡章
南通市公安局興東機場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錄簡章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公安局興東機場分局擬招錄警務輔助人員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機場分局此次招聘輔警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
二、招聘崗位、職責及要求
1.崗位:機場分局輔警。
2.人數:1名。
3.編制:隸屬南通市公安局興東機場分局輔警編制。
4.主要工作職責:協助分局民警做好民航警務服務站群眾接待、防范宣傳、視頻管理等工作。
5.基本條件:女,35周歲以下,身高1.60米以上,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中共黨員,戶籍地南通市區或通州區。
6.具體要求: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無犯罪記錄及不良記錄;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具有一定的文字和語言表達能力;有公安警輔工作經歷者優先。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4月10日至4月16日,
2、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報考者將報名表、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組織關系證明、個人征信報告(圖片文檔)壓縮發至郵箱:ntjcfj060812@163.com;
3、資格審查:通過初審的報考人員由機場分局統一通知。
(二)技能測試
測試人員:報名后,機場分局經初審具體通知參考人員。
測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按崗位計劃錄用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著重考核語言表達、行為舉止、應變能力及相關專業知識。
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政審
面試結束后,按照技能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權重比例采取百分制折計報考人員總成績。總成績第一名的人員參加體檢,總成績第一名體檢不合格,由總成績第二名補錄。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組織政審。
因體檢、政審不合格或本人放棄出現缺位時,可從該職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錄用審批
對經考試、體檢、政審合格擬錄用人員辦理錄用審批手續。錄用人員實行為期1個月的試用期,接受崗前培訓與試用期考核。期滿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工資待遇
試用期滿后與南通市通安服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按國家規定繳納“五險一金”,并根據用工合同規定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
五、聯系電話
聯系人:易警官
辦公室:86560285 手機:13390962160
南通市公安局興東機場分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