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宜昌市衛生健康委所屬醫療衛生單位招聘14人公告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腦炎疫情防控期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辦函〔2020〕8號)及《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腦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人事管理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宜組文〔2020〕10號)相關要求,結合實際,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疫情防控相關專業技術人員14名。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招聘疫情防控相關專業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遵守事業單位工作紀律;
4.具有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年齡條件和身體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正常履行職責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和工作能力;
6.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詳見《宜昌市衛生健康委所屬醫療衛生單位2020年疫情防控專業技術人員招聘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一覽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
3.正在接受審計的;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
5.現役軍人、在校學生;
6.原工作(聘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
7.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的可不受理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市衛生健康委和各招聘單位網站發布公告,公告時間為4月9日-15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1、網上報名。報名時間:4月14日至4月15日。此次報名僅通過網絡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應聘人員對照崗位條件,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在規定時間內填寫并發送《宜昌市衛生健康委所屬醫療衛生單位2020年疫情防控專業技術人員招聘崗位一覽表》簽字掃描版、相關證件及近期電子照片至指定郵箱。報名咨詢電話見《招聘崗位一覽表》。
2、資格審核。4月16日,由市衛生健康委組織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網上報名資格審核。及時在網上發布資格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并對符合報名要求的及時電話確認,不符合報名要求的及時電話回告。
(三)面試
在落實疫情防控要求下,市衛生健康委和各招聘單位及時在網站發布面試公告,同時招聘單位通過短信或電話等方式通知到考生本人,并做好記錄。
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能力和實踐能力等內容。面試不設開考比例,符合條件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對達不到1:1比例的,應核減職數,并及時公告;對僅有1人參加面試的,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面試成績及時在市衛生健康委和各招聘單位網站發布。
(四)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有人放棄,可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考察人選直接參加招聘單位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考察期為10天。考察期結束后,由招聘單位組成考察組采取測評、座談等形式,對其工作期間的表現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檔案、實地核查等方式考察其以往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形成綜合考察報告。經招聘單位黨委研究后,報市衛生健康委黨組審定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及時在市衛生健康委和各招聘單位網站發布體檢公告。
(五)體檢
市衛生健康委及招聘單位負責組織擬聘人員體檢。體檢須在三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進入后續環節。
(六)公示及備案
體檢合格的,由招聘單位匯總情況,報市衛生健康委審核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在市衛生健康委和各招聘單位網站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相關資料報市人社局備案,辦理聘用登記手續。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宜人社規〔2012〕1號)文件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明確崗位等級,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事項
1、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對《招聘崗位一覽表》中專業、資格、條件等內容的咨詢,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聯系方式見《招聘崗位一覽表》。
3、政策咨詢電話:6222763;監督電話:6225367。
附件:1.宜昌市衛生健康委所屬醫療衛生單位2020年疫情防控專業技術人員招聘崗位一覽表
2.宜昌市衛生健康委所屬醫療衛生單位2020年疫情防控專業技術人員招聘報名表
宜昌市衛生健康委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