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經濟開發區分局及檢察院招聘輔警8人簡章
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經濟開發區分局、常州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經開區公安分局、檢察院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具體招聘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
二、招聘條件
1、政治可靠,作風正派,責任心強,自愿從事輔警工作。
2、具有常州市本地戶口,35周歲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體健康,體貌端正,體形勻稱,不能過于肥胖或消瘦,男性體重指數(單位:Kg/㎡)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面部無明顯特征,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雙眼單裸視力(標準對數視力)達4.8以上。
3、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或有其他違法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2)本人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本人參加邪教組織,道德敗壞,在社會上有不良影響的;
(4)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的;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的。
(5)其他不宜參加輔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由經開區公安分局組織實施。
(一)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0年4月13日—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報名地點: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經濟開發區分局大門信訪接待室。
3、聯系電話:0519-81994722。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根據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經濟開發區分局、常州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凡弄虛作假,或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報名時需提供下列材料:①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等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照片3張。
(3)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本次公開招聘崗位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在簡章發布網站公告核減招聘計劃,并通知報考崗位審被核減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改報其他符合條件崗位。
(二)考試、考核
1、筆試。筆試科目為《國家保安員資格考試》,復習內容詳見“國家保安員資格考試題庫”。筆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入圍人選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崗位面試人選,若該崗位筆試合格人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筆試、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面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思想素質、組織應變能力、處理問題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崗位匹配性等。面試成績設立合格線為60分。
3、綜合成績計算。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折算綜合成績。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所檢項目標準按招錄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
末位出現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四)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用人單位對政審對象本人和主要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派出所、村(居)委會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和現實表現等情況。
(五)公示
根據考核、體檢和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本公告發布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由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勞動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和考核情況確定是否續簽。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
五、工資待遇
正式聘用人員,年薪根據經開區社會化用工管理的崗位和層級標準執行。聘用期間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公安機關輔警用工年薪(含“五險一金”)約6.7萬元,派出所輔警用工年薪(含“五險一金”)約6.9萬元,均通過考核發放;檢察院司法輔警用工年薪(含“五險一金”)約6.7萬元。
六、紀律與監督
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按有關規定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崗前培訓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錄。招錄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由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經濟開發區分局紀委、常州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紀檢組負責監督,并自覺接受經開區紀工委、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者,將追究相應責任。
本簡章由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經濟開發區分局政治處、常州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9-81994722(公安分局)、0519-85585925(檢察院)
監督電話:0519-81994717(公安分局)、0519-85585968(檢察院)
附件:《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經濟開發區分局、常州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