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揚州江都法院招聘司法警務輔助人員6人公告
江都法院招聘司法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法院隊伍建設,切實保證審執工作順利進行,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警務輔助人員6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熱心審判執行工作;
(二)應聘人員需自愿在法院從事司法警務輔助工作,身體健康,適應崗位需要的體能和技能;
(三)年齡30周歲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江都區戶籍(或已領取居住證的人員,在江都有固定住所);
(四)男性,身高165cm以上,無色盲,無紋身,無不良嗜好,無傳染性疾病;
(五)專業不限,具有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復轉軍人學歷可放寬至高中以上);
(六)具有計算機專業或從事計算機網絡工作經歷的優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應聘: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4月20日-24日(上午9點-11點30分,下午2點30分-5點30分);
(2)報名地點:江都區舜天路188號(江都區人民法院西傳達室);
(3)報名方法:登錄http://fy.jiangdu.gov.cn下載并填寫《揚州市江都區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將報名表(1式3份)、戶口本、身份證、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3張、學歷證書及學歷認證材料等報考條件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攜帶至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對報考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及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方可參加考試。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
1.筆試
主要考核法院規章制度、應知應會的法律基礎知識和時事政治。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采用百分制計分。
2.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為:1000米跑、俯臥撐兩項。俯臥撐要求達到20個(含)以上,1000米跑要求5分30秒以內。體能測試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凡有一項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環節。體能測試過程中出現身體不適或其他癥狀,概由本人負責,與招聘單位無關。
3.面試
筆試結束后,體能測試合格人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
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采用百分制計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筆試、面試以及體能測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參加考試,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應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方式的暢通,聯系不到者及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體檢和政審
面試結束后,按照考生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根據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另行加試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因體檢或政審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人選,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
政審合格者,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江都區人民法院網站進行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
三、聘用及待遇
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勞動用工手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由本人負責處理。聘用后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繳納五險一金,工資及福利待遇參照揚州市江都區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員,按政策性增長機制落實工資福利。
四、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接受社會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江都區紀委派駐江都區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0514-86999366。
本簡章由揚州市江都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4-86999410
附件:揚州市江都區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