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雙柏縣公安局招聘輔警10人公告
來源:雙柏縣人民政府
2020-04-16 10:30:02
雙柏縣公安局關于公開招聘輔警的公告
經雙柏縣紀委縣監委、雙柏縣委編辦、雙柏縣公安局、雙柏縣財政局、雙柏縣人社局共同研究,雙柏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10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說明
此次招聘崗位為雙柏縣公安局輔警,主要工作職責是在全州范圍內協助人民警察開展留置看護、執法執勤、行政管理、警務保障等勤務活動,所招聘輔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事業人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屬勞動合同制人員。本次共招聘輔警10人(其中男6人、女4人)。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標準
輔警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雙柏縣公安局與聘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
工資及社會保險按每人每年45000元包干經費標準核定和保障。合同期內統一安排住宿,三餐在駐地食堂解決,費用自理。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限云南省戶籍;
2.政治可靠、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責任心強,服從安排,自愿從事留置看護等工作,具有愛崗敬業、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
4.具有高中或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5.身心健康、相貌端正、雙眼裸眼視力4.8以上、無色盲、無口吃、無傳染病;
6.男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厘米以上;
7.符合以上條件的退役軍人或軍(警)院校畢業生、大專院校畢業生和中共黨員優先錄用;
8.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
2.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3.道德敗壞,嚴重違反社會公德或職業道德的;
4.曾因違反有關管理規定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5.有面頸部紋身,著制式體能訓練服其他裸露部位長徑超高3厘米的紋身,其他部位長徑超過10厘米的紋身,男性紋眉、紋眼線、紋唇,女性紋唇的;
6.具有嚴重疾病或精神疾病,不宜從事相關勤務活動的;
7、本人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
8.本人或家庭成員或直系血親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9.其他不適合從事留置看護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崗位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報名前仔細閱讀本公告,準確填寫《報名表》,并認真校對個人報考信息。已就業人員報考的,需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單位公章。
1.報名時間:2020年4月15日—21日
2.報名方式:本人到雙柏縣公安局特警大隊(雙柏縣妥甸鎮光明路24號)報名。聯系人及電話:李曉軍 13658785997,張婷 13388785165。
3.報名須知。報名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冊、畢業證(學歷證),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張(背書報考人姓名、身份證號)、《報名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及招聘條件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考試和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在符合上述“招聘條件”外,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犧牲人員的配偶子女及退役軍人或軍(警)院校畢業生、大專院校畢業生、中共黨員。
(三)筆試
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憑身份證(原件) 參加筆試。
1.筆試方式:采取閉卷方式,總分100分,占綜合成績50% 權重。內容包括時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識、計算機基本應用等。
2.筆試加分: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員的配偶、子女及退役軍人、軍(警)院校畢業生、大專院校畢業生和中共黨員之一情形的加8分;有立功受獎表現的人員,一等功加8分、二等功加7分、三等功加6分;最近五年內曾被縣級及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和國家機關表彰的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加5分;有政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工作經歷的加4分。
3.筆試時間:2020年4月23日9:00—10:30
4.筆試地點:雙柏縣公安局四樓會議室
筆試具體由縣紀委縣監委、縣公安局、縣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
(四)體能測試
4月24日9:30,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能測試環節人員名單,開展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
男性:1000米跑,合格標準為30歲(含)以下≤4′35′、31歲及以上≤4′45′;縱跳摸高,合格標準為縱跳摸高高度≥265厘米;10X4往返跑,合格標準為30歲(含)以下≤13′1、31歲及以上≤13′4。
女性:800米跑,合格標準為30歲(含)以下≤4′30′、31歲及以上≤4′40′;縱跳摸高,合格標準為縱跳摸高高度≥230厘米;10X4往返跑,合格標準為30歲(含)以下≤14′1、31歲及以上≤14′4。
其中,總跳摸高不超過3次,10X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只能測一次。
體能測試為達標制,三項測試均達到規定項目標準即為合格。體能測試結束當場宣布體能測試成績,宣布進入面試環節名單。
體能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體能測試具體由縣紀委縣監委、縣公安局、縣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
(五)面試
體能測試結束后,考生憑身份證(原件)進入面試環節。面試總分100分,占綜合成績50% 權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的,視為不合格,不得參與后續環節。
面試時間:2020年4月24日 15:00
面試地點:雙柏縣公安局特警大隊會議室
面試具體由縣紀委縣監委、縣公安局、縣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
(六)體檢和考察政審
面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人員進入體檢和考察政審環節。
體檢由雙柏縣公安局統一組織實施,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考察政審與體檢同步進行,具體由縣紀委縣監委、縣公安局、縣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和政審相關要求執行。
(七)遞補
體檢和考察政審階段出現考生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
(八)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三天(4月25日至4月27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報經縣紀委縣監委審定后,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雙柏縣公安局與應聘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報縣人社局備案,并至少工作1年以上,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在職的應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前,要自行與原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證明材料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定取消報考人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自行承擔。
聘用期滿合同終止,雙柏縣公安局可視情況與被聘用人員繼續簽訂勞動合同。
五、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信息在雙柏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雙柏縣紀委監委網站、“清風雙柏”微信公眾號、雙柏警方微信公眾號、雙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等進行發布。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三)報考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因未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偽造報考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五)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定。因違反相關規定或個人原因造成報考失誤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六)本公告由雙柏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雙柏縣公安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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