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隊招聘政府專職消防隊員5人公告
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公告
政府專職消防隊伍是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充實海北州消防救援力量,更好的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的重要職責,根據《青海省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隊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隊面向海晏縣公開招聘海晏縣西海鎮戰勤保障站政府專職消防隊員5名(只限男性)。
二、招聘條件與范圍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服從集中管理和紀律約束,志愿獻身消防救援事業;
(四)年齡為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出生日期在1991年5月16日至2002年5月15日之間),對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持有A1駕照資質人員或經省消防救援總隊批準的特殊急需專業人才,年齡可放寬至30周歲(1989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體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招聘范圍為海晏縣戶籍或海晏縣常住人口(提供居住證)。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
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同步實施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現場制發準考證。
(一)現場報名。招聘對象自行下載填寫《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隊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1),表中基本信息機打,簽字部分手寫。于4月15日至5月15日期間,攜帶以下材料到戶籍地(常住地)所在消防救援部門(海北州海晏縣西海鎮銀灘路24號消防支隊、海北州海晏縣三角城鎮環城東路消防站)參加現場報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1.必備材料:
(1)身份證(居住證)、戶口簿原件和1份復印件;
(2)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1份復印件;
(3)《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隊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報名登記表》;
(4)證件照6張(1寸藍底或白底);
2.根據個人情況,需提供材料:
(5)退伍證明材料原件和1份復印件;
(6)立功受獎材料(證章、獎勵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驗證并打印);
(8)原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工作證明、社保繳納憑證原件和1份復印件;
(9)特殊專業人才相關資格資質證書原件和1份復印件。
政府專職消防隊員主要從海晏縣招聘(非當地戶籍人員需提供居住證)。聘用后原則上分配到常住地所在縣行政區域工作。
報名登記表設有“是否服從調劑”選項,需要調劑時對選擇服從調劑的考核合格人員進行調劑補錄。
對申報特殊專業人才放寬報名年齡條件的,招聘對象須于5月10日前向州招聘辦報送書面申請和相關證件證書復印件,州招聘辦將按照規定的專業范圍、標準條件組織審批(特殊專業人才放寬年齡報名條件和程序見附件1)。
(二)資格審查。提交報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員進行現場審查,對報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條件范圍的不予通過,對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取消報名資格。通過資格審查的,招聘現場由工作人員書面告知招聘對象正式聘用后駐勤備戰、日常管理、教育訓練模式和非正常離職懲戒措施,由招聘對象簽字確認。拒不簽字者,取消報名資格(招聘知情書見附件1)。
四、招聘考核
通過資格審查的招聘對象,持身份證、準考證參加后續招聘考核。考核項目包括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體格檢查、心理測試、政治考察、面試。各考核環節由省招聘辦統一安排,各市(州)分別設置考點組織實施。
(一)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按照《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體能測試、崗位適應性測試項目及標準》(附件2)進行測試。其中,體能測試實行量化評分,單項設最低分值,任一單項達不到最低分值視為“不合格”;崗位適應性測試按照“優秀、良好、中等、一般”實行等次評定,任一單項達不到“一般”標準的,視為“不合格”。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結果有一項為“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二)體格檢查。參照《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GBZ221—2009),在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開展體格檢查。招聘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須于體格檢查結果公布后的3日內,向所在州招聘辦提出復檢書面申請,州招聘辦會同承檢醫院研究后,符合復檢條件的,報經省招聘辦備案,可以進行一次復檢,體格檢查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費用由招聘對象自行承擔。對可通過服用藥物或其他治療手段影響檢查結果的項目不予復檢,初檢結論為最終結論。體檢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基于消防救援職業高強度、高風險的特殊性,對已評定殘疾等級和有嚴重傷病治療記錄等不適宜從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三)心理測試。心理測試采用消防員招錄心理測查系統進行,由系統自動評判測查結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測試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四)政治考察。參照公務員政治考察要求進行。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五)面試。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方法,由省招聘辦統一命題、統一標準,州招聘辦組織實施。面試實行量化評分,滿分100分。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各考核項目均合格人員根據個人體能測試和面試總成績,在招聘對象中進行排名;海晏縣招聘對象數量小于招聘計劃時,按全省招聘對象的總成績排名進行跨市(州)調劑補錄。部分市(州)招聘不足需要調劑時,從全縣服從調劑的考核合格人員中進行調劑補錄。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統一錄取且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統一考試,取得研究生學歷和碩士以上學位的畢業生,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士兵,國家綜合性救援隊伍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出消防員,持有B2(含)以上等級駕駛證人員,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
對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服役期滿的退役軍人、放寬報名年齡條件的特殊專業人才以及有專職消防隊員3年以上(含3年)工作經歷的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上述條件及體能測試和面試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負重登六樓、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環境搜尋、拖拽的單項用時進行排名,用時少者排名靠前。
(二)聘用。根據公示情況,確定聘用人員名單。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入職培訓。新聘用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參加由消防救援部門統一組織的入職培訓,培訓時間(試用期)為6個月,培訓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方可簽訂勞動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培訓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適宜從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對聘用后未報到,或入職培訓期間退出的,根據公示的合格人員成績排名依次補入。入職培訓3個月內,開展體格檢查復查與政治考察復審,將腰椎間盤突出、半月板損傷、韌帶損傷、強直性脊柱炎等影響從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納入體檢復查范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入職培訓期間,非正當原因退出的,實行返還個人工資及補繳體格檢查費、入隊交通費、服裝費、伙食費等經濟性懲戒措施,取消今后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資格。正式簽訂合同后離職的,按照合同有關規定執行。
六、職業發展和保障
經批準聘用的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培訓合格后按《青海省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辦法》規定,實行按崗分級管理,工作滿規定年限,根據個人能力素質、現實表現和崗位空缺情況,可按規定比例逐級晉升。
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實行與其崗位等級相銜接、符合消防救援隊伍高強度、高風險和24小時駐勤備戰等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政策。按照《青海省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辦法》規定,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工資由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三部分構成,并按規定比例繳納“五險一金”。服裝費、伙食費等相關保障按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標準執行,在文旅、交通、醫療等方面享受與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同等的優撫優待政策。
七、紀律與監督
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此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州消防救援支隊及時受理相關舉報投訴并按有關規定調查處理。監督舉報和咨詢電話:0970-8645461
八、其他事項
公開招聘期間,海北州招聘公告、考核實施、事項通知等信息由海晏縣消防救援部門發布(州招聘辦公室聯系電話:0970-8645461;海晏縣聯系人電話:18097260648),有關考核安排、名單公示等重要信息將在海晏縣人民政府網(www.haiyanxian.gov.cn)、“河清海晏網”微信公眾號發布,請招聘對象隨時關注。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隊負責解釋。
附件1.報名登記表、特殊專業人才放寬年齡報名條件和程序、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知情書
附件2.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體能測試、崗位適應性測試項目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