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湘潭雨湖區招聘教師70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有關規定,為優化雨湖區教師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0名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與崗位職數
此次計劃公開招聘教師70人,其中初中教師2人,小學教師65人,幼兒園教師3人,均為專業技術崗位。具體招聘計劃與崗位見《2020年雨湖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及不得報考情形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至35周歲以下(即1984年4月25日至2002年4月25日期間出生)。特級教師、縣市區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或名師工作室主持人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 (即1979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資格條件。詳見《2020年雨湖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4.本次招聘崗位專業要求根據《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目錄”,附件3)設置。報考人員按所學專業報考的,如所學專業已列入 “專業目錄”,但未列入崗位“學歷所對應的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如所學專業未列入 “專業目錄”,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認定。
5.“教學兼財務”崗位要求報考人員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學科不限)且具有以下三個條件之一:(1)會計從業資格證;(2)助理會計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3)學歷所對應的專業為會計、會計學或財務管理專業。報考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畢業證書上的專業或教師資格證上的學科或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上的專業應與報考崗位名稱或對應專業相符(物理、化學、生物、地理學科教師資格可以報考小學科學學科)。
6.非計算機專業的報考人員須具有計算機等級證書。
7.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國外留學所取得的學歷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后才可報名。
8.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證書取得時間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在黨紀、政務處分期內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3.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4.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0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5. 2020年9月30日以后仍在合同期內的免費師范生、特崗教師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考崗位。
7.在編教師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人員(試用期除外)。
8. 雨湖區教育局所屬學校在編教職工。
三、招聘程序、信息發布平臺及內容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為:制定招聘方案—發布公告—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資格終審—擬聘用公示—錄取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政府官網”(www.xtyh.gov.cn)公布公示。
【重要提示】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網上通知,特別要關注崗位計劃調整、筆試成績公布、面試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信息,錯過時間的,后果自負。
(一)網上報名
1.報名及繳費時間:2020年4月25日9:00-4月30日17:00
2.報名方式:登陸“湖南省人力資源考試報名系統”(http://bm.hnrcsc.com/bm/)報名,每人收取考務費100元。繳費后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未按時繳費視為放棄報考,因自身原因放棄考試不退費。如上傳照片無法識別則報名無效。如報名后未繳費確認,則為無效報名。
3.報名要求:本次招聘不組織網上資格審查,筆試后,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及《崗位表》所列的報考資格要求,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每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以下合稱“有效身份證件”)。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20年5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筆試時量:120分鐘。考點考室及座位安排見《筆試準考證》,準考證由報考人員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下載打印時間為2020年5月13日-5月16日上午9:30。
2.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1:3的崗位,經區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并按總招聘計劃數不變的原則,將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數調整至報考比例高的招聘崗位,并在考前發布調整公告。報考崗位取消,考生可申請改報或退還報名費。實際參考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線,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3.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兩科,卷面滿分均為100分。按專業知識占70%和教育綜合知識占30%合成筆試總成績(均為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下同)。教育綜合知識主要涵蓋時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課程改革相關內容等;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報考崗位專業知識(“教學兼財務”崗位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財務相關專業知識)。
4.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筆試,兩證不齊者不能進入考場。
5.筆試成績公布定于2020年5月25日。考生可登陸“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政府官網”(www.xtyh.gov.cn)查詢筆試成績。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如筆試安排發生時間變動,以網站通知為準。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在筆試后、面試前集中進行。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知識成績,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
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現場資格審查須提交從報名網站打印的《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交驗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①身份證;②學歷(學位)證書(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持所在學校蓋章的完整的就業推薦表);③教師資格證書或2020年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受理憑證;④普通話等級證書;⑤計算機等級證書;⑥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應屆畢業生除外);⑦筆試準考證;⑧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此項作為資格條件報考的考生需提供)。
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視為自行放棄。如提交材料和證件無法認定或不齊全、不真實或不符合招考崗位條件等情形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因報考人員放棄或資審不合格而造成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1:3比例的,從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面試
1.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均為面試人選。面試開考比例為1:3,未達到1:3比例的,面試最低開考比例降低至1:2,達不到1:2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崗位只招1人且有考生資格審查通過的,不再核減招聘計劃數。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7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2.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公告》于面試前公布。《面試公告》公布以后,面試環節不再遞補。
3.面試方式:按抽簽順序上微型課(試教)。音樂、體育、美術、幼兒園教師崗位還要進行專業技能測試;“教學兼財務”崗位的考生按教師資格證上的學科上微型課。
4.面試成績為100分。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按試教占70%、專業技能測試占30%合成面試成績。
5.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兩證不齊者不能進入考場。《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見《面試公告》。
(五)成績合成和排名
筆試成績=專業知識成績×70%+教育綜合知識成績×30%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進行排名;面試成績相同的,按筆試專業知識成績進行排名。
(六)體檢
體檢對象以各崗位招聘計劃數為基數,按照應聘同一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等額確定。
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執行。
招聘單位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可以向區教育局或人社局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
(七)考察及資格終審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終審。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動放棄時,按照應聘同一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兩次。
(八)擬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政府官網”(www.xtyh.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發布后不再遞補。
(九)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有關規定程序報市人社局備案后,由區有關部門辦理人事編制相關手續。區教育局統一安排到定向招聘學校任教,由學校與之簽訂聘用合同。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正式聘用后的教師, 列入雨湖區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
五、其他事項
1.發現應聘人員、有關單位、有關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2.在職在編教師調出原單位的手續由本人負責,在規定時間內未能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雨湖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及舉報電話(工作日上班時間):
咨詢電話:雨湖區教育局 0731-58256814、58257665
監督電話:雨湖區人社局 0731-58205873
舉報電話: 雨湖區紀監委0731-58205756
附件:
雨湖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