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廣安鄰水縣部分機關事業單位選調45人公告
中共鄰水縣委組織部 鄰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0年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切實加強重點部門、城區鎮干部隊伍建設,為縣委戰略目標順利實現提供堅強組織人事保障,根據中共鄰水縣委辦公室、鄰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鄰水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人事調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鄰委辦發〔2017〕46號)相關規定,經批準,決定公開選調一批優秀機關事業干部充實縣級相關部門和鼎屏鎮工作力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名額
選調公務員20名,事業單位人員25名(具體選調職位、名額及資格條件等內容詳見職位表)。
二、選調范圍
所有選調職位面向我縣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含科級領導及鼎屏鎮、城南鎮、城北鎮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組織紀律性強,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與選調職位(崗位)匹配的個人身份、崗位等級等條件;
3.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試用期內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
4.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處分期間或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近3年來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的;
3.未滿試用期及規定的服務年限;
4.未征得所在單位同意的;
5.縣內教師及醫護人員不得跨行業、跨系統報考;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時間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0年4月21日(報名第一日)。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0年4月21日—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報名地點:
公務員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公務員股,聯系電話:0826-3226387;
事業人員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股,聯系電話:0826-3268937;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報名時需報考人員親自到場,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其他人員提交材料代為現場報名,代為現場報名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報考人員簽字的委托書。每人限報1個職位,報名后不得更改報考職位。
(三)報名時需提供資料:
1.《2020年鄰水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報名登記表》一份(附件3,A4紙雙面打印);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公務員提供公務員登記表、事業人員提供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驗原件交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考核文件或考核表復印件,加蓋公章)一份;
5.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或佐證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張;
7.所在單位紀委監察室出具的黨風廉政意見書(紀委書記、黨委書記雙簽字)。
(四)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考者資格條件分別進行審查,凡資格審查不合格或不按要求如實提供個人報名資料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過程,凡任一環節發現資格不符或資料不屬實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2.開考比例。選調職位與報名人數比例需達1:2方可開考,如未達到該比例,則縮減或取消選調名額并在鄰水黨建網公布。報考職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4月23日下午6:00前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3.領取準考證。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以電話形式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面試相關事宜,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憑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五、選調程序
(一)面試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重點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時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通知時間或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棄權;
2.選調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達到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
(二)政審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末位并列時取學歷較高者,學歷相同時取近五年年度考核優秀較多者,年度考核情況相同時,取立功受獎較多者)。考察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用人單位組織實施。考察結果不合格的不能進入下一程序,因自愿放棄考察及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在該職位中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如無符合條件的遞補對象,相應縮減或取消選調名額。
六、公示、試用和調動
擬選調人員名單將在鄰水黨建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無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試用的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有關規定向擬調人員所在單位發試用通知,試用期為3個月。
試用期間,由試用單位進行管理,并負責對其德、能、勤、績、廉的綜合表現進行嚴格考核。試用期滿后,經擬調入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書面鑒定,并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報縣委組織部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再辦理正式調動手續,凡試用不合格的一律退回原工作單位。事業人員調入新單位后,按照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相關規定予以聘用。若選調單位無選調人員對應的公務員職級職數,則根據自愿原則降低職級調動或返回原單位,降低職級安排的選調人員需作出書面承諾。
七、紀律監督
(一)此次選調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牽頭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公安局、縣衛生健康局及相關單位密切配合。
(二)對在選調過程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對在試用期或已調動的,一經查實,一律退回原單位。同時,視情節輕重給予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共鄰水縣委組織部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