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寧夏農林科學院招聘公告
寧夏農林科學院是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也是全區唯一一家農業綜合性科研機構,成立于1958年,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業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的有關決議和決定,圍繞自治區農業特色優勢產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綜合性、全局性、關鍵性科技問題組織攻關,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提供重大科技成果和先進適用技術,為促進全區農業發展、農村進步、農民增收提供科技支撐。全院設有7個職能處(室)及機關黨委、11個公益性研究機構、6個院監管企業及后勤服務中心。目前全院已構建起12大學科,建成12個自治區創新團隊,組建了6個國家級研發平臺、36個省部級平臺,院地合作共建試驗示范基地6個,覆蓋了我區大部分特色優勢產業。先后取得各類科研成果800余項。為進一步優化人才隊伍結構,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提高農業科技創新能力,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等有關規定,現就我院2020年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三)專業匹配、人崗相適。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面向全國招聘具有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碩士研究生年齡一般為35周歲以下(1984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為40周歲以下(1979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體年齡以招聘崗位年齡為準;
5.符合《寧夏農林科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見附件1)中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目前仍在懲戒期的;
5.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6.寧夏定向培養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7.現役軍人;
8.在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本次共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共7人,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及人數詳見《寧夏農林科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原則上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如應聘人數多的崗位,可通過增加筆試(加試)的方式確定面試人選。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4月15日在寧夏公共招聘網(http://www.nxjob.cn/)、寧夏高層次人才工作網(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寧夏農林科學院門戶網站(http://www.nxaas.com.cn/)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公開報名,以電子郵件報名和網上報名兩種方式進行(應聘者須以兩種方式同時報名)。
網上報名:登錄寧夏農林科學院網上招聘系統http://39.108.85.26:8095/nkyenroll,注冊成功后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
電子郵件報名:填寫《寧夏農林科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發送至nxnkyzp@163.com郵箱。要求郵件的主題名和附件的文件名務必統一編寫為“姓名-學歷-所學專業-應聘單位-應聘崗位-崗位代碼”。
2.報名時間
電子郵件報名時間定于2020年4月22日9:00至4月30日17:00;網上報名時間定于2020年4月22日9:00至4月30日17:00。應聘者須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報名。
3.網上報名程序
(1)用戶注冊。應聘者注冊時姓名和身份證號須填寫本人真實信息并核對無誤,并請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
(2)上傳照片。應聘者網上注冊完成后,須上傳經系統內“照片審核處理工具” 軟件審核通過并自動生成的照片。上傳的照片須為2020年1月1日以后拍攝的正面、免冠證件照片。
(3)填寫報名信息。應聘者請按照要求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并按時提交。
4.報名說明
(1)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報名信息不全者,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2)應聘者要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報名,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的應聘者,取消招聘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隱瞞信息、填報虛假信息騙取招聘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根據違規事實,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5.報名結果查詢
應聘者應在提交報名信息后,登錄報名系統或郵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最后一個報名日報名的應及時查詢)。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且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應聘者視為放棄;如果應聘者在報名最后一日提交報名信息,因不符合該職位報考的資格條件被資格初審單位做審查未通過處理的,在報名系統正式關閉后或到郵件截止報名日期,應聘者將不得再申請改報其他崗位。
(三)資格初審
寧夏農林科學院人事處嚴格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準確把握審查標準,統一審查尺度,對每一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凡通過資格初審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如發現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者,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四)資格復審
1.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
2.對所有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凡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應聘條件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3.應聘者在資格復審時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應聘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4.應屆碩士研究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留學人員須在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間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屆博士研究生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應聘資格。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復審結束前尚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先出具所在院校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相關證明,畢業證取得后應在面試前及時提交寧夏農林科學院人事處。
5.資格復審時要填寫《寧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一式兩份,應聘者與寧夏農林科學院人事處各留存一份。
6.經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
7.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在寧夏農林科學院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五)筆試
1.所有崗位原則上免筆試。
2.如符合報名條件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遠超3:1,可通過增加筆試的方式(以下簡稱“加試”)確定面試人選。
(1)加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加試由第三方命題,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加試只作為遴選進入面試人員的一個程序,加試成績不帶入面試成績。
(3)加試結束后,由寧夏農林科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招聘名額與加試成績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加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時,一并進入面試。
(4)加試成績于筆試結束3日后在寧夏農林科學院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
(六)面試
1.制訂面試方案。
2.采取半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由第三方命題,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工作技能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內容。
3.面試評委按專業大類分為4組,每組共7人,專業評委不少于5人,每組專業評委在每場面試結束后進行更換。面試評委按照回避、交叉等原則委托第三方抽取,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面試前對評委進行培訓。
4.面試需提前一周,通過在寧夏農林科學院網站發布面試公告并采取打電話、發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試資格應聘者參加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面試形式等,同時做好通知記錄。
5.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專業技術崗位面試專業試題分值不低于80%,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各崗位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資格。
(七)體檢
1.體檢由寧夏農林科學院人事處負責組織實施,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對體檢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2.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3.應聘者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4.用人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按照有關規定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5.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應聘者,應另外承擔復檢相關費用。
(八)考察
1.由寧夏農林科學院人事處會同級紀檢監察部門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對考察對象檔案中記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學習成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適應性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2.考察中發現因個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誠信記錄(涉金融、統計、房地產、保險等領域嚴重失信人員;失信被執行人等)、弄虛作假等行為且被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的(在公告發布之日前解除處分或超過處分期的除外);不具備本單位報考資格條件的;曾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以及其他不宜考入事業單位工作的情形的,經寧夏農林科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可取消招聘資格。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可暫緩作出考察結論。自暫緩作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內,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一般應終止招聘程序。必要時,經寧夏農林科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可以延長30日。
(九)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核、體檢、考察結果,由寧夏農林科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擬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寧夏農林科學院黨委會議審定,在單位門戶網站上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反映的問題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招聘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辦理招聘手續。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招聘資格。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組織領導
寧夏農林科學院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人事工作院領導和駐院紀檢監察組組長擔任,成員由院人事處、科研處、機關紀委等相關處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院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七、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下進行。
(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辦法未盡事宜,由寧夏農林科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三)因應聘者自愿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放棄聘用資格、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等出現崗位空缺時,從同類崗位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對整個招聘工作結束后(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正式批復為準),因已被錄用人員放棄或發現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取消招聘資格的空缺崗位,不再進行補錄。
(五)招聘所有環節,須在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進行。
(六)對應聘者在公開招聘考試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冒名頂替、惡意報考等行為,以及招聘后在規定時間內無故不報到的,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要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七)招聘過程中發生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嚴肅處理。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高穎銀
聯系電話:0951-6886703
舉報電話:0951-6886701
辦公地點:寧夏銀川市金鳳區黃河東路590號寧夏農林科學院1117室。
附件:1.寧夏農林科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docx
寧夏農林科學院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