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張家界桑植縣事業單位選調4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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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本次招聘為現場報名,報名地點詳見公告(4月28日-4月30日)
桑植縣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公告
為加強全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全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經縣編制、人社部門同意,報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縣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和部分差額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充實到全縣鄉鎮全額事業單位和部分縣直全額事業單位工作,為確保選調工作的順利實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工作堅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選調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二、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組織實施,縣編制部門全程參與配合,縣紀委監委駐縣衛生健康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
三、選調計劃
2020年計劃面向全縣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和部分差額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到鄉鎮全額事業單位和縣直部分全額事業單位45名。具體選調計劃及條件見附件1,本公告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層次要求。本次選調相關事宜可以通過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
四、選調條件
選調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一)試用期未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聘用后與服務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2019年公開選調放棄流動調配的自收自支人員;
(四)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五、選調范圍
1.全縣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2002年后因機構改革轉企改制和保留自收自支身份的原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縣工業技術開發研究所、縣兩河口國有苗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六、報考辦法
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0年4月28日至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06室
聯系人及電話:張小平 13787962893
康紹文 13974450973
(三)報名流程:考生自行下載《桑植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用黑色鋼筆或圓珠筆手寫,準備兩張同底證件照)→按照報名登記表要求到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編制部門審核→持報名表和有效身份證到報名工作人員處進行報考資料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負責資格初審的工作人員在報名表意見欄簽字確認、收取一張報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報名成功。
(四)報名要求
本次選調考試鄉鎮事業單位和縣自然資源局所屬自然資源所職位,考生報名時只須填報鄉鎮職位和自然資源所,待筆試、體檢、考察、公示結束后,根據編制缺額和工作需要統籌安排到具體鄉鎮事業單位和自然資源所。
考生報名時提交的各種證件、資料及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考生提供的資格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考生偽造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時,須當場提供本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調動時資格終審,并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不合格,不得參加筆試;資格終審不合格,不予調動。
(六)領取準考證
領取時間:2020年5月7日至8日
領取地點: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06室
七、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本次選調考試采取筆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試卷總分100分,時量120分鐘。
2.時間:2020年5月10日
3.地點:以準考證上的考試地點為準。考生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職位報名人數與該職位選調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降低比例到2:1,達不到2:1比例的,核減選調計劃并公告。
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明確放棄體檢、考察資格(以考生放棄資格書面申請為準)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按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筆試成績相同的,按考生試卷客觀題部分實際得分排名。
八、體檢和考察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選調計劃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負責。體檢只進行尿檢,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者,可在知道體檢結論當日向縣人社局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針對有異議的項目進行,且只能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由縣人社局和選調單位共同組織實施。考察重點是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查。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選調人員,不予辦理流動調配。經縣人社局審核后,按照考試成績,可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體檢和考察,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九、公示、調動
按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提出擬調人員名單,由縣人社局在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擬調人員,由縣人社局、縣編辦辦理流動調配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調動并查實有據的,不予辦理流動調配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辦理流動調配手續,因公示出現不合格或放棄流動調配的,不再進行遞補。
十、紀律規定
報考人員在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紀違規。對替考、圍考、考試作弊等違紀違規行為,將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報考服務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
(一)政策咨詢電話
桑植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44—6222854
(二)監督舉報電話
縣紀委監委駐縣衛生健康局紀檢監察組:0744—6246007
十二、本次公開選調相關政策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編辦負責解釋。
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