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州興國縣招聘縣直公立高中教師68人公告
為適應我縣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引進優秀人才,經縣委、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直公立高中教師教師。根據國家《事業單位實行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語文8人、數學7人、英語(含日語、俄語)8人、政治7人、物理3人、化學6人、歷史6人、地理7人、生物12人、體育2人、信息技術1人、心理健康1人,共68人。
上述各學科均為縣直高中教師,主要安排在縣直高中。在面試之前,招聘領導小組可根據報名情況在招聘總計劃內對學科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學歷條件:碩士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歷;生物、物理、化學、數學、地理等學科可放寬至師范類本科畢業學歷。
2.專業及崗位資格條件:報考崗位須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學科一致,已具備高中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或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能取得高中教師資格。
3.年齡及戶籍條件:戶籍不限,年齡一般在30周歲以下(1989年12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的考生年齡放寬在40周歲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本次招聘對象:
(1)系本縣在編教師、特崗教師、“市控編”教師、“定向預備教師”、三支一扶支教人員、公辦幼兒園教師及保育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未滿試用期和被錄(聘)用后與招聘單位約定了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人員。
(6)截止報名時已參加其他機關事業單位考試尚在考察期間的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公開報名,免予筆試,實行微課試講與答辯的面試招聘辦法,嚴格執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1.報名有關事項
(1)網上報名時間與事項:
考慮疫情防控因素,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考生可自行下載《報名表》(見附件),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后,將《報名表》發到興國縣人事考試中心郵箱(郵箱地址:xgxrcjlzx@163.com)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成功后,待確定面試時間后提前一天(另行通知)進行報名復審,領取面試準考證。
(2)現場報名審查須提供材料:
①學位證、畢業證(2020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院校已蓋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屬歷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二維碼有效期至2020年8月);
②身份證;
③教師資格證(2020年應屆畢業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
④2張1寸免冠彩色近照;
以上①~③項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3)經招聘會現場初審,并已與縣教科體局簽訂《招聘意向協議》的相關畢業生,可直接在面試前領取《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含聘用后的試用期),對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材料與所報崗位條件不符,或提供假信息、假證件的,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2.面試有關事項
(1)面試時間與地點:視疫情防控形勢后待定,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屆時見“興國縣人民政府網”公告。
(2)面試形式與內容:面試采取微課試講與答辯的形式,微課試講10分鐘以內(試講準備時間為15分鐘)、答辯6分鐘以內;微課試講為我縣現行使用的高中課本內容,答辯為學科專業理論、教學法及教師職業相關內容(共3個問題)。微課試講成績70分,答辯成績30分,總分100分。
3.錄取聘用辦法
(1)錄取人員的確定
分學科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同分情況下,按學歷較高者、微課試講成績較高的順序優先錄取。對擬錄用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規定參加體檢(時間地點另行公告),費用自理。體檢合格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擬錄用人員公示后,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錄用資格或擬錄用人員自動放棄錄用資格所產生的缺額,在已參加面試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同分情況下,按微課試講成績較高的優先)。聘用時間自擇崗報到之日開始(2020年應屆畢業生待取得相關畢業證、學位證及教師資格證后,再辦理錄用手續,聘用時間自2020年9月開始,未辦理錄用手續前,由學校安排工作,工資由縣財政按臨時教師工資發放,由學校負擔的福利待遇與在編教師相同)。
(2)錄取崗位確定
擬錄用人員實行分學科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公開擇崗。
各類招聘崗位計劃及公開擇崗的有關事項,屆時在興國縣人民政府網公告。
四、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錄取聘用人員為編內教師,實行聘用制及人事代理,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按規定享受我縣“人才新政35條”相關優惠政策、《興國縣引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才優惠政策(試行)》相關政策。服務期不得少于5年,如任教未滿5學年外調、考研、辭職等,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組織領導
成立興國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由縣人社局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本公告由興國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97-5315118。
興國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