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濮陽市公安局招聘輔警30人公告
根據應急處突工作需要,為吸納優秀人才,濮陽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特警突擊隊崗位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0人,統一安排到市公安局特殊警務支隊突擊隊崗位,主要任務是協助特警開展應急處突工作。特警突擊隊員實行集中管理,日常訓練及工作強度較大。
二、報考條件
(一)資格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具有濮陽戶籍或生源地為濮陽;
3.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官士兵可放寬至高中(中專);
4.男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95年5月至2002年5月出生);
5.身高不低于1.72米;
6.政治堅定、紀律嚴明,自愿從事特警應急處突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7.具有正常履行特警突擊隊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
8.具有武術、柔道、搏擊、部隊特戰(反恐)等與招聘崗位相關的特殊技能或工作經歷的,年齡可放寬至27周歲,身高可放寬至1.70米,學歷可放寬至高中(中專)。
9.本次招聘中涉及的學歷、戶籍取得時間截止2020年5月17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在高等教育期間被開除學籍、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2.在軍隊服役期間受記大過以上處分或者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勞動教養、收容教育、收容教養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等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7.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的,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8.家庭成員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或從事其它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0.其他不適合從事特警應急處突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驟
本次招聘按照報名—資格確認—體能測試—體檢—政治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現場報名、資格確認
1.報名時間:2020年5月23日至2020年5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濮陽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教學樓2樓(勝利東路與平安街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市中醫院西側)
3.報名時須提供的證件及相關材料:
(1)填寫《濮陽市公安局2020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1份(附件1)。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報名表并如實填寫、粘貼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下載并打印,驗證期為一個月,需在驗證期內)。
(4)本人近期免冠兩寸彩色照片2張。
(5)有工作單位的,提交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
(6)報名時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在招聘過程中必須一致。
(7)具有武術、柔道、搏擊等與招聘崗位相關的特殊技能或專業特長的,攜帶國家承認的相關證書、文件。
經資格確認,符合報名條件的,當場發放體能測評通知單。
(二)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包括:縱跳摸高、1000米跑、10米×4折返跑、引體向上四項測試。縱跳摸高項目為達標項目,未達標的即為體能測試不合格,不再參加其他項目。縱跳摸高項目測評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有關規定執行。1000米跑、10米×4折返跑、引體向上三項測試滿分各為100分(評分標準見附件3),體能測試總成績=1000米跑成績X40%+ 10米×4折返跑成績X30%+引體向上成績X30%。出現總成績相同時,以1000米跑實際秒數排序,仍相同時,以10米×4折返跑實際秒數排序。
(三)體檢
1、按計劃招聘人數1:1.3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因考生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職位空缺,按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能確定為政治考察對象。
(四)政治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按照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為政治考察對象。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2〕2號)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政審要求等有關規定進行。未按要求進行政治考察的,視為自愿放棄。如出現自愿放棄或政治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職位空缺,按體能測試成績依次遞補。
(五)公示及聘用
政治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間進行崗前培訓。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被聘用人員在特警突擊隊崗位工作不少于兩年,工作不滿兩年提出辭職的,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四、身份及用工方式
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有執法主體資格。非經國家規定的人民警察錄用程序,警務輔助人員不能轉錄為人民警察。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與市公安局委托的勞務派遣公司按規定程序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到市公安局特殊警務支隊突擊隊崗位工作。
五、工資福利待遇
參照濮陽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工資標準的基礎上,特殊工作,執行特殊保障。
六、紀律與監督
報考人員必須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參加報名、資格確認、體能測試、體檢、政治考察、報到、培訓,否則均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
招聘實行誠信原則,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招聘紀律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此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透明。
七、其他
1.對考生報考資格與條件的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不具備相應職位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2.本次招聘所有環節的通知、公示以及注意事項,均在濮陽市公安局網站(www.pyga.gov.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不及時關注相關網絡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考生如有疑問,可在工作時間(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撥打電話咨詢。
本次招聘未盡事宜由濮陽市公安局2020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820090 8820936
監督電話:8820104
附件3:濮陽市公安局2020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試評分標準
濮陽市公安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