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舟山市教育局招聘幼兒教育教師11人公告
2020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育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結構,提升新城區域學前教育教學質量,促進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本級幼兒教育教師1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 單位 |
招聘 崗位 |
招聘 人數 |
學歷學位 要求 |
戶籍 要求 |
年齡 要求 |
專業 要求 |
其他 要求 |
市直屬公辦幼兒園 |
幼兒教育教師 |
1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士及以上 |
不限 |
1984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
學前 教育 |
具有3年及以上二級幼兒園任教經歷的,學歷可放寬到本科(第一學歷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學前教育專業) |
二、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政治思想表現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愿意履行教師義務,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學生,有獻身教育事業的精神;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任職資格、技能要求等條件;
(四)教師資格證書要求:非應屆畢業生須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幼兒教師資格證書;
(五)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六)留學人員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七)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八)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九)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等相關資歷時間的計算統一截止至2020年4月24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三、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教育局網站:http://zsjy.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市教育局網站為全程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四、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報名。報名咨詢電話:0580-2046479、2046210,屠老師、黃老師。
(二)報名所需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身份證;
2.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或相關證明)、教師資格證及各類獲獎的榮譽證書。學歷放寬人員還需提供全日制大專學歷證書、任教經歷證明(如勞動合同)和任教幼兒園等級證明等材料;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4.《舟山市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
5.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下載并填妥《舟山市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需粘貼本人近照,Word版本,表格后第二頁附上報名所需其他材料的照片格式,材料以一個Word文檔形式發送至指定郵箱:1507414982@qq.com(Word文檔和郵件的名稱統一設為“應聘XX崗位+姓名”)。
學校將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試資格。報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情況將通過郵箱進行回復,通過人員名單將于5月22日下午在舟山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合格報考人數應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未達到比例的,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復審、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資格復審:
在專業技能測試和說課前需現場資格復審,報考人員需提供上述報考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考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資格復審由舟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說課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等教育基礎知識和學前教育專業知識,筆試時間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專業技能測試和說課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內容為幼兒教師必備的技能、技巧和基本素質,滿分為100分。測試分規定項目(60分)和自選項目(40分),其中規定項目為命題繪畫、即興彈唱,各占規定項目成績的50%;自選項目為聲樂、器樂、舞蹈三項任選一項。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進入下一環節。
3、說課:根據指定教材,備課45分鐘,說課10分鐘。說課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進入下一環節。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30%,說課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30%合成為總成績。根據總成績高低,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說課成績高的排名在前;若說課成績還相同,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績還相同的,則進行加試。考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及考察
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七、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舟山市教育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市教育局統一分配到相關幼兒園,并在規定時間內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辦理聘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在規定時間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遞補后再出現放棄或不合格情況的,不再遞補。
(二)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
(三)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046479、2046210、2047074,監督電話:0580-2600333。
(五)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舟山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