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東東莞市委黨校招聘教師4人公告
來源: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04-27 08:23:32
中共東莞市委黨校(東莞市行政學院、東莞市社會主義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中共東莞市委黨校(東莞市行政學院、東莞市社會主義學院)是中共東莞市委、東莞市政府直屬的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培養黨員領導干部和理論干部、培訓公務員和事業干部、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職能。為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校(行政學院)工作條例》中關于“加強黨校(行政學院)教學科研人才隊伍建設”的精神,推動黨校事業發展,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為教師崗位,共招聘4名,具體崗位情況和要求詳見《中共東莞市委黨校(東莞市行政學院、東莞市社會主義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理想信念堅定;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導,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團隊合作意識強,具有良好的品行、學風和職業道德。
3.有志于從事黨校教研工作,專業對口,專業基礎扎實,具有良好的教學和科研能力。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報考人員所持學歷及學位的專業名稱必須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及代碼要求(具體參照《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部門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等材料,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5.年齡要求:碩士研究生要求30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放寬到36周歲以下。年齡的計算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年齡計算到2020年5月31日止。
6.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7.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
(3)被開除公職;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6)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7)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財政核撥事業編制,試用期間和正式聘用后按國家、省和市有關政策執行相應薪酬待遇。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5月22日。
(二)報名方式
采用電子郵件網上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填好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及個人簡歷、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期間公開發表的論文或理論文章、本科以上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等掃描件一并以壓縮文件形式發到我校(院)電子郵箱dgdx2008@163.com,并在郵件主題及附件注明“招聘崗位代碼+姓名”,如“JS1+張山”。
(三)報名要求
1.每位應聘人員只可報考1個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
2.應聘人員要如實、準確填寫個人報名材料。對提供虛假材料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3.在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員和還在勞動合同期內的人員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時出具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四)資格初審
我校(院)根據招聘的資格條件和收到的應聘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將在資格初審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收到通知。
四、能力考試
(一)考試規定
1.考試主要采用筆試、面試(試講)和科研能力綜合評價的方式。其中,碩士研究生和講師的應聘者需參加筆試環節;博士研究生應聘者不需要參加筆試,直接參加面試(試講)環節。綜合成績=面試成績(百分制)×70%+科研成果評價成績,綜合成績作為最終確定聘用人選的依據。
2.筆試考試時間為2個半小時,按百分制計算成績,60分為合格分數線,60分以上合格。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試講)人員。
3.面試(試講)時間為60分鐘,主要測試應聘者理論水平、專業素養、教學能力和綜合素質。其中,試講時間為45分鐘,提問15分鐘。面試(試講)分數按百分制計算,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
4.科研能力綜合評價主要是對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期間應聘者公開發表的學術期刊論文和報紙理論文章進行評定(評分標準見附件2)最高分為30分,超過30分的以最高分計。
(二)考試程序
1.筆試。考生攜帶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市委黨校參加考試。未按時到達考場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考生,視為放棄考試。筆試成績將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東莞市委黨校門戶網站公布。
2.資格復審。我校(院)將組織進入面試(試講)環節的碩士研究生應聘者和資格初審直接進入面試(試講)環節的博士研究生應聘者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方可進入面試(試講)環節。資格復審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3)本科以上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4)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公開發表的論文或理論文章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證件照3張。
3.面試(試講)。由現場試講和提問兩個部分組成。面試(試講)分數現場書面通知。
4.成績公布。面試(試講)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我校(院)將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東莞市委黨校門戶網站公布應聘者的考試綜合成績及有關情況。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5.受疫情影響,筆試、資格復審、面試(試講)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根據該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面試(試講)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我校(院)安排專人陪同擬招聘人員到指定的東莞市三級甲等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出現擬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二)考察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要求,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考察。
六、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經我校(院)校委會確定為擬聘人選,名單通過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東莞市委黨校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選,由我校(院)按有關規定報批后辦理相關聘用和入編手續。擬聘人員放棄聘用的或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不再遞補。
七、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人員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未能按時畢業并獲得學歷學位者不予聘用。
(二)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取得應聘資格的應聘者的學歷、學位、職稱均須進行鑒定、登記,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應聘資格和成績,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效,必要時可追究法律責任。
(三)獲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關招聘事項、招聘考試成績、聘用結果等,可登陸中共東莞市委黨校門口網站(http://dx.dg.gov.cn/)查詢。
(五)本招聘公告由我校(院)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咨詢聯系電話:0769-88987769,盧老師。
附件:
中共東莞市委黨校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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