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洛陽汝陽縣鄉鎮事業單位選調15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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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具體詳見公告(5月6日-5月9日)
2020年汝陽縣公開選調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洛陽市委辦公室、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汝陽縣鄉鎮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洛辦文〔2019〕37號)文件精神,依據外地做法,結合我縣實際,為充分利用縣直事業單位人才資源優勢充實鄉鎮工作力量,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選調我縣正式在編的差額補貼、自收自支事業工作人員,充實到鄉鎮工作。具體選調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中央、省、市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方針政策,認真落實鄉鎮機構改革的重要精神,引導縣直單位優秀人才向鄉鎮流動,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力量。
二、選調計劃
選調鄉鎮財政全供事業單位人員156名(其中鄉鎮退役軍人服務站12人)。報名時每人只能任選一崗。
三、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我縣差額補貼、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衛健委系統除外)。
(二)選調條件
1.基本條件
(1) 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領導;有良好的政治素
質和道德品行;具有崗位需要的身體素質、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2)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選調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2.報考鄉鎮一般事業單位條件
(1)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2)年齡限制:男性48周歲以下,女性4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以人事檔案記載為準。
3.報考鄉鎮退役軍人服務站條件
(1)退役軍人;
(2)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3)年齡限制:男性48周歲以下,女性4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3.有參與非法集資、非法上訪、涉黑涉惡、刑事案件等違規、違紀不良記錄的;
4.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
四、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5月6日~ 5月9日下午6點半
上午8:30-12:00 下午3:00-18:30;
2.報名地點:汝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障局(縣文化科技樓9樓服務大廳);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攜帶資料:(1)《2020年汝陽縣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或3);(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4)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5)單位提供的近三年年度考核原件及復印件1份;(6)報考鄉鎮退役軍人服務站的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7)查檔證明(證實檔案年齡);(8)編制所在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4);(9)符合優先選崗的駐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需提供縣駐村辦開具的相關證明(附件5);
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情形的,立即取消選調資格;
6.領取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于5月14日工作時間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和排名
1.筆試考試時間及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卷面分為100分,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筆試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黨的基本理論知識、公共基礎知識、脫貧攻堅政策、美麗鄉村建設、汝陽縣情等相關知識。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報考者須憑筆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入場考試。
2.面試考試時間及方式
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者均進入面試。筆試作弊或缺考,不得進入面試。未達到面試比例的按照筆試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試人員邏輯思維能力、組織管理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情緒穩定性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參加面試時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面試通知單》。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選調計劃1:1.2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職位空缺,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四)公示
對于體檢合格人員,根據總成績,按選調職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公示人員。經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復核確認后進行公示,擬選調人員在洛陽人才網汝陽分站及報名地點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五)選崗
擬選調人員按排名順序依次由本人自主選擇崗位。2016年以來駐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工作滿一年)如遇并列的優先選擇崗位。
在排名、選崗過程中因各種原因放棄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特殊情況,由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
(六)擬選調工作人員管理和待遇
1.試用期限。擬選調人員工作試用期為1年,2016年以來駐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工作滿一年)直接納入鄉鎮全供事業編制管理。
2.待遇。擬選調人員在選調單位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待遇由縣財政負擔,正式聘用到全供事業單位后,享受全供事業單位待遇。
3.考核聘用辦法。擬選調人員試用期的考核由用人單位實施。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納入鄉鎮全供事業編制管理。考核結果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
4.服務期限要求。選調人員5年內(含試用期1年)不得辦理調動、借調手續。
五、組織和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領導,確保選調工作順利進行,成立汝陽縣公開選調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六、 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選調崗位、選調計劃、選調條件、選調工作程序和聘用結果,同時邀請縣紀委監委全程參與。對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違反選調紀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規定處理。其他未盡事宜,由汝陽縣公開選調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3.2020年汝陽縣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役軍人服務站)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