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南京市氣象服務中心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南京市氣象服務中心(南京市氣象影視中心、南京市預警信息發布中心)2020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南京市氣象局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南京市氣象服務中心(南京市氣象影視中心、南京市預警信息發布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編制內高層次人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氣象局網(http://js.cma.gov.cn/dsjwz/njs/)等網站發布,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南京市氣象服務中心(南京市氣象影視中心、南京市預警信息發布中心)2020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為準。
5、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本次招聘報名時間為2020年4月28日至5月10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報名者可直接將相關材料發送至電子郵箱36876083@qq.com。發送主題請以“畢業學校+專業+姓名”格式注明。
3、報名提交材料:
①《南京市氣象服務中心(南京市氣象影視中心、南京市預警信息發布中心)高層次人才應聘登記表》(見附件3);
②身份證或護照、各階段(本科起)學歷學位證書;
③提供本人真實的教學與研究方向、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科研獎勵等情況及主要論著目錄等(注明期刊名稱,年、期和起止頁碼),以及其他相關獲獎證書等材料;
④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⑤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就業選擇推薦表》以及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印章)。
上述材料均需提交掃描件。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網上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并于面試前對初審通過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市氣象局網站上公布。資格復審須提供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審完畢后返還原件,復印件留存。資格復審結果當場通知應聘人員,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以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方式暢通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否則按棄考處理。
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三)面試
本次招聘高層次人才,采用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考試方式。由南京市氣象局成立面試評委小組,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批準備案后的面試方案,負責組織實施。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專業知識水平、業務能力、獲獎情況、發表論文情況以及課題研究等情況。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面試采用百分制,合格線為70分。面試排名將于面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以內在南京市氣象局網發布。
(四)考察、體檢
面試合格人員,根據面試成績,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員,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
考察合格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面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京市氣象局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經公示無異議人員,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備案后不再遞補。
四、招聘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
聘用單位負責人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咨詢監督
(一)招聘咨詢電話
南京市氣象局人事處:025-58065522
(二)招聘監督電話
南京市氣象局黨組紀檢組:025-58065515
附件1、南京市氣象服務中心(南京市氣象影視中心、南京市預警信息發布中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
附件3、南京市氣象服務中心(南京市氣象影視中心、南京市預警信息發布中心)高層次人才應聘登記表
南京市氣象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