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工程大學高層次人才招聘125人公告
來源: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0-05-08 15:35:02
安徽工程大學2020年高層次人才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省屬高校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號)等有關規定,現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黨管人才、對崗招聘;
2.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3.堅持全面考察、擇優聘用;
4.堅持分類施策、重點支持。
二、招聘對象及計劃
招聘對象及計劃見附件。
三、招聘基本條件及待遇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受過校紀校規處分期限未滿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待遇
1.具體招聘待遇如下所示:
2.其它
(1)購房補貼與安家費均為稅后,正式報到入職后按規定一次性轉入人才賬戶。首聘期內,發放總額的30%,余下70%部分以人才借款的方式發放,服務滿10年后方可完全享受。學科建設與科研啟動經費以資助項目形式下達。年薪制或協議工資按“一事一議”約定執行。
(2)學校重點學科急需引進且成果突出的優秀人才,可“一事一議”,實行年薪制。具體目標、待遇等由引進人才所在單位提出具體建議,報學校研究。
(3)對于具有較好合作基礎并以團隊形式(博士研究生以上人才,至少3人)全職來校工作的團隊,待遇可在單個人才引進基礎上上浮。對于跨學科且能在某一領域具備突破重大技術的人才團隊,學校可根據工作需要搭建平臺,并納入校級平臺管理。
(4)學校引進的優秀人才若符合《安徽工程大學“中江學者”計劃實施辦法(試行)》(校人字〔2019〕30號)有關規定,可申請享受中江學者相應待遇并完成相應崗位目標。引進人才首聘期目標待遇和中江學者崗位津貼就高享受。
(5)學校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配偶,如符合學校規定,在有空崗的情況下,經考核合格,可予以照顧性安置工作,不需要學校安置工作的(配偶待業在家且未達法定退休年齡),在聘期內發放配偶生活補助 2000元/月,補貼時間最長為5 年(不超過退休時間)。人才調離學校或解除夫妻關系,其配偶應同時與學校解除人事(聘用)關系。學校妥善解決高層次人才隨遷子女入托入學。
(6)對于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實行綠色通道,具體按照學校及省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7)學校對引進高層次人才實行聘期考核制度,首聘期五年內,學校對引進人才合同約定的目標任務進行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聘期考核(其中,照顧性安置人才配偶的,目標任務適度上浮,具體以聘用合同為準)。年度考核、中期考核由學院組織,聘期考核由學校組織。
(8)學校各二級學院可依據相關學科、科研平臺及項目經費,給予引進人才配套一定的科研啟動經費;報銷人才來校面試考核差旅費用。
四、招聘程序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根據所學專業,分別投遞“安徽工程大學應聘申請表”至相關學院郵箱(見下表)和人事處郵箱(rsc@ahpu.edu.cn)。(“應聘申請表”請從學校官網-人事處-人才招聘欄下載);投遞郵件主題為“(姓名)--*大學--*專業--博士或碩士”;應聘申請表請重命名為“(姓名)--*大學--*專業--博士或碩士”后以附件形式發送。
2.資格審查。人事處會同用人單位根據學校年度招聘計劃有關要求,共同初審合格后,由用人單位通知應聘人員參加現場資格審核,合格后進入綜合考核。
3.考核工作。學校組成考核組(不少于7人)進行綜合考核,考核采取面試(含國境外遠程視頻)、試講(說課)、學術報告等多種方式,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師德師風、心理健康狀況和教學科研能力水平等;評委實行實名制評分、投票。考核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50%+試講(學術報告)成績*50%,并按總成績從高分高低分進行排排序,總成績低于80分者不予錄用。考核結束后,用人單位進行集體研究同意后報學校研究。
4.研究確定。經考核合格的擬錄用人選報校長辦公會和學校常委會審定。
5.體檢、考察(政審)與公示。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政審)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具體由人事處會同相關部門共同組織。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學校對取得擬錄用資格的人員,在學校網站公示7天。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中,對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個人放棄等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6.辦理聘用(入職)手續。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學校按照規定向省主管部門報批,并辦理聘用(入職)手續。
五、其他
1.經考核并取得最終錄用資格的人員,無特殊原因,不得放棄錄用資格,否則學校按失信人員的相關規定處理。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入職的人員,學校取消其聘用資格。
2.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結束后由用人單位對其考核,考核合格則聘用;不合格則不再聘用。
3.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徇私舞弊,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督,歡迎社會和廣大教職工監督,監督電話:0553-2871521。
4.本公告未規定的以上級主管部門政策為準,未盡事宜,由人事處負責解釋。聯系人:秦老師、黃老師,聯系電話:0553-2871214
特此公告。
附件:
安徽工程大學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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