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撫州市東鄉區綜治中心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東鄉區綜治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
4人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良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愛崗敬業,甘于奉獻。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計算機專業、中文專業優先。
3.東鄉區戶籍;父母或配偶為東鄉戶籍,需提供戶口簿或結婚證明;父母或配偶在東鄉區工作的人員,需從單位開具證明。
4.身體健康、符合正常服務工作所需條件。
5.年齡35周歲以下(1985年4月29日后出生)。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有相關工作經歷者優先考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人員。
(3)在各類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4)有不良誠信記錄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6)其他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三、招聘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 公示、簽訂聘用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關信息將通過“東鄉發布”“平安東鄉”等微信公眾號和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二)報名
1.現場報名,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2.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5月17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3.報名地點:東鄉區綜治中心(司法局四樓)。
4.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撫州市東鄉區綜治中心人員招聘報名表》1份。
(2)戶口本、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3張。
(4)父母或配偶為東鄉戶籍,需提供戶口簿或結婚證明;父母或配偶在東鄉區工作的人員,需從單位開具證明。
(三)資格審查
由區委政法委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報名。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情況,隨時取消應聘資格。資格審查進入考試人員的比例,原則上要達到報考人數1:3,如達不到1:3比例的,由區委政法委研究決定是否開考。
(四)筆試
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及時事政治、計算機基礎方面的知識,筆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2.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地點:2020年5月27日-2020年5月28日( 上午9:00-下午17:00 ),東鄉區綜治中心(司法局四樓)。
3.筆試時間:2020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
4.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
5.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根據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環節。確定為面試的人選在“東鄉發布”“平安東鄉”等微信公眾號和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請關注以上媒體信息。
(五)面試
1.領取《面試準考證》時間、地點: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18日(上午9:00-下午17:00 ),東鄉區綜治中心(司法局四樓)。
2.面試時間:2020年6月19日。
3.面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面試準考證》。
4.面試內容: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言行舉止等。
5.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6.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照招聘崗位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比例內末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照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在“東鄉發布”“平安東鄉”等微信公眾號和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請關注以上媒體信息。
(六)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由東鄉區綜治中心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體檢的,取消應聘資格。
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應聘出現名額空缺,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一次。
(七)公示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東鄉區委政法委確定為擬臨聘人選。擬臨聘人選名單在“東鄉發布”“平安東鄉”等微信公眾號和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受理實名舉報。凡舉報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聘用與待遇
公示后確定的符合聘用條件人員試用期1個月,試用合格的,由區委政法委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正式上崗。為保證工作的連續性,一經聘用,必須在該崗位至少服務3年以上。
試用期月工資2000元,簽訂勞動合同后,年工資性收入4萬元(含“社保、意外險”等)。
本《公告》由東鄉區委政法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1397943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