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宿遷市洋河新區消防文員招聘6人簡章
2020年宿遷市洋河新區消防文員公開招聘簡章
根據消防救援大隊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聘用消防文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報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2.熱愛消防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身體素質滿足駐扎滅火救援現場開展應急宣傳的條件;
3.取得中文文秘類、建筑工程類、安全生產類等相關專業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
4.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能力、較強的執行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工作仔細認真、責任心強、品德端正;
5.熟悉公文寫作格式,熟練運用OFFICE等辦公軟件;
6.身體健康,無精神疾病史,無遺傳、慢性或傳染性疾病,符合體檢標準;
7.遵紀守法,無紋身,無違法犯罪記錄;
8.報考人年齡在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5月13日至2000年5月13日期間出生);
9.以下情況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2020年應屆畢業在校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因在報考中弄虛作假、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聘用審批后考生放棄報到等被列入《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黑名單”管理,自入庫之日起未滿3年的,不得報考;
(8)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11.自2020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招錄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洋河新區組織宣傳統戰部、洋河新區消防救援大隊和宿遷市洋河新區興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共同組織,嚴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現場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報名資格復審和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遷市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http://www.chinayanghe.gov.cn/)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考人員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證明等相關證件(學歷查詢網站: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
(2) 2020年洋河新區公開招錄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照4張。
2.報名
現場報名:本人攜帶報名所需證件及復印件至洋河新區消防救援大隊五樓辦公室(洋河新區南大街與太皇河路交匯處向南300米)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0年5月 13日-2020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節假日不接受報名)。
3.資格初審方式
資格初審由洋河新區消防救援大隊實施,考生在資格初審中遇到問題可與消防救援大隊辦公室(0527-80700199)聯系。
4.報名費用
現場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人員繳納筆試費用100元/人。
5.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
(2)洋河新區消防救援大隊辦公室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考生提供虛假信息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予以處理。
(3)報考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4)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如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由洋河新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5)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6)考生報名后,應保持《報名表》上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三)筆試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 公共基礎知識和消防業務知識。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成績公布方式:由考生通過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www.chinayanghe.gov.cn/查詢。
本次公開招聘中各環節的考試(含筆試、面試等所有考試),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6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
(四)報名資格復審和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組織面試。
面試前,洋河新區組織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關注市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www.chinayanghe.gov.cn/公告),屆時考生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1.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2.學歷證書。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及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需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未就業證明材料。本人1寸照片2張。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需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市洋河新區網上公布。
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系到考生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市洋河新區網上公告)
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采用百分制計算面試總成績。
面試時,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即面試總分的60%)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名單在市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www.chinayanghe.gov.cn/上公布。
體檢工作由市洋河新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
(六)考察和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由洋河新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19版)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結束前,考生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考察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洋河新區網上公示7天。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與宿遷市洋河新區興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間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由宿遷市洋河新區興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考核結果,需要繼續留用的,由宿遷市洋河新區興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與擬聘用人員續簽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聘用人員待遇參照洋河新區同類聘用人員工資標準執行。
三、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四、本簡章由宿遷市洋河新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洋河新區消防救援大隊辦公室:0527-80700199
監督電話:洋河新區紀工委(審計局):0527-82668069
宿遷市洋河新區消防救援大隊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