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萬安縣民族宗教服務中心選調公告
萬安縣民族宗教服務中心為縣委統戰部下屬正股級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在全縣范圍內公開考試選調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工作領導機構
本次選調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成立縣民族宗教服務中心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紀委監委、組織、人事、編辦、財政以及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在縣委組織部,具體負責選調工作組織實施。
二、選調職位
1.文字寫作工作人員1名;
2.財務管理工作人員1名。
三、報考范圍
全縣事業單位在編在崗、財政全額撥款的干部。(不含副科級以上干部及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的涉改單位工作人員)。
四、報考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德良好、愛崗敬業、吃苦耐勞、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以及熟練運用計算機辦公能力;
3.大專及以上學歷,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編在崗參加工作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干部;
4.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方法和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5月13日至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干部室(縣行政中心1008室),聯系人:肖聲茂,聯系電話:5705291;
3.報名攜帶的材料:《萬安縣民族宗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學歷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以及其他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報考人員不需交納報名費和考試費。
(二)資格審查。
根據選調崗位的資格條件,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
開考比例不低于1:3,否則調減或取消選拔名額。
(三)組織考試。
考試采取閉卷筆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結束后按1:2的比例確定入闈考察人選(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考察)。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公示。
考察人選的成績不帶入考察環節,入圍考察人員排名不分先后。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需要,按照人崗相適應的原則,擇優提出擬選調人選,經縣公開選調領導小組同意,公示5個工作日后正式辦理調動手續。
六、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選調有關事項由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2.選調工作接受縣紀委縣監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確保公開選調工作健康有序進行。對公開選調工作中出現的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行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附件:萬安縣民族宗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中共萬安縣委組織部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