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揚州市反通訊網絡詐騙中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4人公告
揚州市反通訊網絡詐騙中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加強揚州市反通訊網絡詐騙中心建設,進一步提升反詐騙中心接警止付工作質態,經報市有關部門批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反詐中心接警處置組專職警務輔助人員4名(身份性質為非人民警察且非事業編制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無犯罪記錄。
2.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服從分配,能夠適應單位工作機制。
3.女性,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85年5月11日至2002年5月11日期間出生),身高1.58米以上,具有大專(或同等學歷)以上文化程度。
4.身體健康,體形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無紋身。
5.揚州市戶籍。退伍軍人可不受戶籍限制且優先錄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強制隔離戒毒的;
(3)曾受過記過以上處分,或受嚴重警告以下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非緩刑期)且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錄人數、工作地點及工作職責
(一)招錄人數
共招錄4名接警處置組專職警務輔助人員。
(二)工作地點
揚州市反通訊網絡詐騙中心。地點:揚州邗江區綠楊路588號。
(三)工作職責
1.全年實行輪班制度,輪班期間有24小時值班(均包括法定節假日);
2.協助反詐中心民警承擔通訊網絡詐騙警情的接警處置工作;
3.接受群眾報警、求助、咨詢;
4.開展反通訊網絡詐騙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5.承擔上級機關指令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招錄程序和方法步驟
1.報名。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目前只接受線上報名。符合條件且有意者請于2020年5月17日前,通過qq郵箱進行線上報名。報名時須拍照上傳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復退軍人證和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并填寫報名表格。上述報名資料需打包成壓縮文件,發送至QQ郵箱:3403300966@qq.com,完成線上報名程序。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計算機操作、筆試、面試等考錄環節。參考人員及具體參考時間、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
2.計算機操作。通過基本的辦公軟件操作使用和文字錄入,考察應聘人員的計算機使用技能。
3.筆試。筆試內容為:常用法律法規及反通訊網絡詐騙基本知識、時事政治、社情市情等內容。
4.面試。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進行(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溝通交流和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
5.體檢、考察、公示。通過前期程序的,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除符合本公告中報考條件的相關規定外,其他標準參照最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本人承擔。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工作按規定開展,主要考察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合格后,將通過一定方式予以公示。
6.錄用。通過前期程序,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聘用,并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2個月。
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及聘用等工作環節待線上報名結束后,視疫情防控工作情況,有序安排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四、工資福利待遇
1.參照揚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工資標準。開設社保和公積金賬戶,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遇有工資、保險、公積金調整變化時作相應調整。
2.享受揚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相應的福利待遇。
五、紀律與監督
凡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按有關規定參加測試、體檢、報到培訓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錄資格。招錄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
為確保本次招錄公平、公正,揚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紀檢部門將全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87055245。
六、注意事項
(一)報考者應保持通信暢通,以便接收通知,無法聯系或不按要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本公告中“以上”都含本項。
本《公告》由揚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4-87055246
聯系人:張嘉麗、杜軍超
揚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
揚州市藍盾后勤服務中心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