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舟曲縣人民檢察院招聘輔助人員公告
因檢察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助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招考的方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
法學(律)類專業3人(其中民商方向1人)、漢語言文學、文秘類專業2人、新聞學及相近專業1人。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項法律法規;
2、品行端正,工作認真,積極負責,責任心強,無違法犯罪情形和不良記錄;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技術能力和工作經驗;
5、舟曲縣內戶籍,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法學(律)、漢語言文學、文秘、新聞學及相近專業,能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
6、限男性,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0年5月以后出生);
7、聘用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1、報名時間:2020年5月13日至5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舟曲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縣檢察院四樓)。
3、報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2寸近期免冠彩照1張,并填寫《舟曲縣人民檢察院聘用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資格審查合格的參加筆試和技能測試。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因違法違紀受過處分的;
3、有違紀違法記錄、曾受過行政或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或正在接受組織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及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和參加邪教組織的不得報考。
六、考試內容及方法
采取筆試、技能測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加技能測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1、筆試和技能測試總分為100分,筆試科目為申論、新聞稿件撰寫,滿分70分;技能測試分為計算機聽打,滿分以30分計,新聞及相近專業報考人員加試新聞稿件編輯發送應用情況(聽打、新聞稿件編輯發送各占15分);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按筆試和技能測試綜合成績排名,以2:1的比例進入面試。面試方案待筆試和技能測試綜合成績排名公布后7個工作日內再另行通知。
七、聘用程序
按照筆試、技能測試、面試、政審、體檢的順序組織實施,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5名進入政審(若總分并列,以技能測試成績高的先進入政審),發函至舟曲縣公安局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按總成績排名順序進行遞補政審人員。
政審合格的5人進入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或者放棄體檢的,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政審,政審合格后參加體檢。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張榜公示七天,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按照聘用人員聘用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八、待遇及管理
1、待遇
在現行政策和管理體制下,臨時聘用人員工資基本工資(2100元)和績效工資(300元)兩部分組成(含個人應承擔的五險部分)。單位不提供食宿。
2、管理
輔助人員的管理按照《舟曲縣人民檢察院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進行;聘用人員實行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予以辭退,聘用合同一年一簽,試用期只領基本工資,聘用期滿經年度考核合格的,可辦理續聘手續。輔助人員不列入單位編制序列,沒有單獨執法資格,在舟曲縣檢察院黨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輔助人員執行公臨時聘用人員考評制度。
九、考試時間及地點
1、筆試時間:
2020年5月19日上午08:30——10:30分;
2、技能測試時間:
2020年5月19日上午11:00——12:00分;
3、面試時間:待筆試和技能測試綜合成績排名出來后另行通知;
4、考試地點:待定,詳細考試地址以準考證所列為準,考生務必于2020年5月18日前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十、組織領導
本次臨時聘用人員招聘工作由舟曲縣檢察院政治部負責組織實施,縣紀委派駐紀檢組監督。
咨詢電話:0941-5187562、5187559
舟曲縣人民檢察院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