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普洱市體育職業高級中學特殊招聘教練員2人公告
來源: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0-05-15 08:57:41
2020年普洱市教育體育局直屬學校普洱市體育職業高級中學特殊招聘教練員公告
為切實加強普洱市教練員隊伍建設,促進普洱市體育職業高級中學教育體育事業持續健康科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等有關規定,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經上級部門同意,特殊招聘2名教練員,其中,射箭教練員1名,籃球教練員1名,現將招聘事項有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專業
(一)崗位:射箭教練員1名,籃球教練員1名。
(二)專業要求:體育運動訓練、體育教育、運動訓練、社會體育、體育、體育學、競技體育、體育教學、體育教育訓練學、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競賽組織及相類相近專業。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 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
2.報考人員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2年5月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熱愛教育體育事業,責任心、事業心強,有敬業愛崗精神,樂于奉獻;
5. 具有扎實的體育理論基礎,具備帶隊訓練的專業技能,掌握運動員招生選材標準,獨立開展該項目教學、訓練、參賽和隊員管理能力;
6. 具有參加體育競賽工作經驗,運動員管理能力,較強的體育教學訓練科研能力,或具有運動員專業訓練經歷、帶隊參加該項目省運會(或省級錦標賽、冠軍賽、省運會預賽等)比賽經歷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7.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 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戶籍:普洱市戶籍
具體要求如下:
1. 非普洱市戶籍生源,于2020年4月1日前遷入普洱市各縣(區)的,視為普洱市各縣(區)戶籍可報考。
2. 非普洱市戶籍到普洱市就學人員,戶籍遷入學校集體戶的,不視為普洱市戶籍,不得報考。
3. 原為普洱市戶籍,因就學將戶籍遷出到所就學學校集體戶口或學校所在地人才服務機構的,視同普洱市戶籍可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原為普洱市戶籍,因其他原因將戶籍遷出的,不再視為普洱市戶籍,不得報考。
(四)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
1.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2. 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的非2020年畢業生(含取得本科學歷在讀的碩士研究生,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在讀的博士研究生);
3. 2020年4月30日前已被普洱市組織、人社部門批準錄用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聘用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
4. 2020年4月30日前被普洱市各級事業單位通過緊缺人才招聘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
5.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在普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浪費考錄資源尚在禁考時限的人員,歷年普洱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因嚴重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時限的人員;
6. 現役軍人;
7. 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方式及審核
(一)招聘采取郵箱報名和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 郵箱報名
(1)報考人員將相關信息、簡歷和相關證明材料投到普洱市體育中學的報名郵箱(petyzx@126.com),經學校初審后按招聘方式和程序另行通知相關人員參加應聘。報考人員需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個人信息,提供相關簡歷。因個人填寫的信息、提供的簡歷和證明材料有誤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責任。對于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即終止或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照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郵箱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
(3)提交材料:應聘人員將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2020年畢業生開具院校證明材料,需說明姓名、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學歷等考生基本情況并蓋有學院或學生處公章)、個人推薦表、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打包發至郵箱,待初審通過進入面試前提交所有證件及證明材料原件進行審核方可進入后續招聘環節,具體時間由招聘領導小組另行通知。
2. 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5月20日—5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普洱市體育職業高級中學辦公室(普洱市思茅區茶苑路45號)
(3)由學校安排專人收取報名人員的推薦材料、本人簡歷及相關信息材料。
(4)提交材料:應聘人員持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2020年畢業生開具院校證明材料,需說明姓名、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學歷等考生基本情況并蓋有學院或學生處公章)、個人推薦表、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參加報名,所有證件及證明材料須驗原件并交復印件各一份。
(二)審核
1. 審核方式采用人工審核的方式進行,考核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運動員經歷等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按不低于1:3的比例擇優確定人選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未達到1:3比例的,須按程序報普洱市人社部門批準,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2. 2020年畢業生持學校開具的證明參加報名和審核,待正式畢業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崗位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原件到用人單位進行復核,如畢業后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及證明材原件的,則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三)資格審核解釋權: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四、面試
(一)面試方式:專業知識測試(主要內容是撰寫訓練計劃和上訓練課,訓練課在場地進行)
(二)測試內容:
1.測試題目。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保密和優質等有關規定,組織準備測試題目,提供測試使用,抽取有豐富從業經歷和較高專業水平人員在考試當天現場出題(射箭測試題目2套;籃球測試題目2套),并密封保存,出題工作邀請市人大、市政協進行全程監督。
2.撰寫訓練課時計劃:每人時間為30分鐘。
3.上訓練課:每人時間為30分鐘。
(三)評委組成:設射箭項目、籃球項目共2個評委組,每組評委7人(主評委1人,其他評委6人),評委聘請省級訓練單位及市級教育體育系統中具有中職以上職稱、業務水平高、有一定帶隊經驗、責任心強、公道正派的人員擔任。
(四)測試成績計算:測試總分100分(其中:撰寫訓練課時計劃30分,上訓練課70分),以評委對測試人員評分為準,每個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計算出每個要素得分(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計算出測試成績,測試結束后適時公布。
如出現測試成績相同情況,訓練課成績高者排前。
(五)面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70分且撰寫訓練課時計劃21分及以上、上訓練課49分及以上,在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中,根據照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人員進入后續招聘環節,如有其中一項低于上述標準,均視為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六)考試地點:普洱市體育職業高級中學
(七)考試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八)有關事項
1. 考生在考試當日上午8:00之前憑身份證準時到達候考室進行抽簽,工作人員認真核對考生信息,宣布考試紀律要求(候考室實行全封閉管理,考生應遵守紀律,服從管理,背包、通訊工具等物品應按指定位置統一存放保管,待考試結束后再領取;備考和候考期間不得吵鬧喧嘩,不得吸煙,不得擅自離開或隨意出入);當天上午8:10前未能按時到達候考室的視為缺考,取消考試資格。
2. 候考室內工作人員按以下程序組織考生抽簽參加考試
(1)8:20考生代表抽取考試內容(確認密封完整,進入備課室后開封),同時考生抽取考試序號。
(2)考生在08:30根據抽取的考試順序號到指定的備課室撰寫教案,每名考生備課時間30分鐘。備課結束后,由引導員帶到指定的考試場地上訓練課,訓練課時間30分鐘。
(3)評委對考生的訓練課時計劃和上訓練課進行評分。
五、簽訂協議
(一)招聘程序結束后,由專家考核小組確定擬簽訂協議人選,按規定簽訂三方協議(含普洱市體育職業高級中學特殊招聘教練員補充協議書),方可進入體檢程序。
(二)2020年畢業的應聘者按規定簽訂聘用協議,待正式畢業后,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崗位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原件到用人單位進行復核后,方可進入體檢程序。
六、體檢
(一)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體檢醫院為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醫院,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按規定進行一次復檢,復檢醫院為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醫院。體檢費用由個人支付。
(三)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普洱市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核對象在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教育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被考核人員需提供學籍檔案進行審核,否則考察不予通過;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和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必須實名反映。
九、遞補事項
招聘過程中,因應聘人員放棄、考察、體檢和公示環節不合格等,出現崗位空缺的,由市教育體育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十、其他事項
(一)聯系電話
普洱市教育體育局 0879—2138573
普洱市體育職業高級中學 0879—2304722
聯系人:劉老師 18987921023
(二)查詢網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pes.gov.cn)
(三)其他要求
1.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必須與所應聘的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從嚴處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責任。
2. 聘用人員上崗后,享受事業單位編制內教練員工資待遇,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3. 應聘人員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因應聘者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4.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與招聘單位查詢有關事項公告,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聯系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承擔。
5. 有下列情形的,視為自動放棄:
(1)應聘人員自愿放棄體檢、考核和聘用的,需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和身份證復印件,因聯系不到應聘人員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員作簽名情況記錄。
(2)公示期7個工作日滿后,聯系不上應聘人員本人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員作簽名情況記錄。
十一、組織紀律
(一)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有參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員存在回避情形的應主動報告縣教育體育系統緊缺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不及時報告或有意隱瞞的,予以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規給予組織處理或處分。
(三)在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普洱市教育體育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四)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普洱市教育體育局 普洱市體育職業高級中學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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