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懷化會同縣公安局選調人民警察公告
為加強我縣公安隊伍建設,優化警力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懷化市委常委會議【2013】第17次會議精神等有關規定,經上級公安機關和中共會同縣委組織部批準,決定面向會同縣鄉鎮機關(含鄉鎮司法所)在編在崗公務員公開選調4名人民警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與計劃
2020年會同縣公安局公開選調人民警察4名。選調職位、人數等詳見《2020年會同縣公安局公開選調人民警察職位表》(附件1)。
本次公開選調的信息將在會同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uitong.gov.cn/)統一發布。
二、選調對象
面向全縣鄉鎮機關(含鄉鎮司法所)在編在崗科級及以下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的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 身高、年齡、性別、學歷要求:
基層執法職位限男性,全日制專科以上文化,年齡30周歲以下(1990年5月1日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基層法制職位不限性別,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法學專業,年齡30周歲以下(1990年5月1日后出生),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基層警務保障職位限男性,本科以上文化,經濟和管理學大類專業,年齡35周歲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
(四)符合干部回避的有關規定;
(五)符合選調職位相關條件要求的(詳見附件1);
(六)已完成公務員登記的鄉鎮機關(含鄉鎮司法所)公務員,且歷年考核均為稱職(含試用期考核等次為不定等次)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尚在試用期內的;
(二)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處分期)內的,或涉嫌違法違紀行為,已立案正在受審查的;
(三)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集中現場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20年5月18日- 5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報名人員只能選擇報考一個職位。
(3)報名地點:會同縣公安局辦公樓603室。聯系電話:07458857111。
2、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會同縣公安局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名資格審查表》一份(見附件2,報考人員自行下載,A4紙打印。需所在單位同意并加蓋印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3張;
(4)職位要求其他條件的材料。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公安局負責組織,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等部門負責指導,對報考人員當場進行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填交《2020年會同縣公安局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名資格審查表》,報考者填寫的報名信息、提供的證書和資料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參加選調資格。因報考人員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報名截止后,符合報考資格的報考人數與職位選調計劃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經會同縣公安局黨委研究報中共會同縣委組織部批準,可降低開考比例或取消、核減選調計劃。因達不到開考比例取消職位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到原報名地點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職位。
(二)面試
面試對象為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以電話或者短信方式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面試考試由會同縣公安局統一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以百分制計分,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選調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若考生面試成績相同,則采取加試一題。
五、體能測評與體檢考察
(一)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對象。按照選調職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能測評對象。
(2)體能測評內容和標準。體能測評項目、標準詳見附件3。其中:男子1000米長跑、女子800米長跑項目測評次數為1次;測評10米×4往返跑測評次數不超過2次;縱跳摸高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
(3)體能測評結果。體能測評實行達標制,三個項目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并淘汰。如報考人員未按規定完成全部項目測評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并淘汰。因自動放棄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等情況出現空缺的職位,可在報考同職位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遞補一次。體能測評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二)體檢
按照選調職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由選調單位負責組織,體檢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的項目、標準和程序按照錄用公務員標準執行。體檢后,由體檢醫院作出的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由選調單位負責實施。考察工作按照選調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核對象的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業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同時對其報考資格再次進行審查。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等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職位面試人員中依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遞補一次。
六、公示及轉任
(一)公示:選調各環節的結果均在會同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uitong.gov.cn/)“通知公告”欄公示,其中,擬選調人員名單公示7個工作日。
(二)轉任: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經核實不影響選調的,由選調單位報縣委組織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辦理轉任手續。
七、選調紀律與監督
本次選調工作的未盡事宜由會同縣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選調工作將嚴格按照有關紀律規定,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公開遴選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本公告由會同縣公安局隊伍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45—8857111? (縣公安局隊伍管理中心)。
監督舉報電話:0745-8830659(會同縣紀委監委駐縣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縣公安局工作組)
會同縣公安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