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醫療保障局選調5人公告
湘潭市醫療保障基金核查中心、湘潭市醫療保障信息中心為湘潭市醫療保障局所屬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根據《關于調整湘潭市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相關機構編制事項的批復》(潭編辦〔2019〕41號)、《關于調整湘潭市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相關機構編制事項的批復》(潭編辦〔2019〕70號)的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四)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原則。
二、選調崗位計劃
本次選調5名事業單位職員(詳見附件1)。
三、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面向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具有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工作人員,或公益一類、公益二類(生產經營類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除外)事業單位編制的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
(二)選調條件。
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符合選調崗位所規定的年齡、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條件(詳見附件1),相關時間計算截至2020年5月31日;
6.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未達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
4.在現單位工作未滿一年,新提拔任職未滿一年的;
5.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湘潭人事考試網(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和方式:采取現場及網絡報名的方式,時間從2020年5月22日到5月28日(上午8點至12點,下午15點至17點)。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選調資格。
2.報名應提交資料:報考者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按要求填寫《湘潭市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附件2);②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③公務員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參公登記表、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復印件,事業單位人員需提供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登記表或其他能證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復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④工作經歷證明材料;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同時提交電子版)。其中,國外境外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
3.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湘潭市醫療保障局機關黨委(人事科),地址:湘潭市岳塘區芙蓉中路157號湘潭市醫療保障局辦公樓3301室。
(2)網絡報名。將報名應提交的資料拍照或掃描發至電子郵箱:137930461@qq.com。并將相關材料郵寄至湘潭市醫療保障局人事科(湘潭市岳塘區芙蓉中路157號湘潭市醫療保障局辦公樓3301室 熊薇<收>)
(3)報名聯系人:熊薇 聯系電話:0731-58531557。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選調條件由湘潭市醫療保障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在湘潭人事考試網公布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及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考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應試人員須如實填寫提交的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寫信息錯誤而導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選調條件或提供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四)考試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40%。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與對應崗位選調計劃數比例不低于3:1。對情況特殊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湘潭市人社局同意后, 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考一門,采取閉卷的方式,總分100分,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和公文寫作。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目。
面試:總分100分,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前,面試人員需經所在單位批準同意,在《湘潭市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中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單位黨委(黨組)或行政公章,否則不能進入面試,按該崗位筆試成績高低遞補人員進入面試。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評考核對象的語言表達、應變能力、思維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等。
應試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在湘潭人事考試網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試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確定),按崗位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主要通過實地調查、審查干部檔案等方式,對考察人選的資格條件(含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進行核實,了解其德、能、勤、績、廉表現,重點考察資格條件、政治素質、工作實績、群眾公認情況等。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按應試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1次。
(六)公示與調動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等情況,由湘潭市醫療保障局研究確定擬選調的人選,并在湘潭人事考試網和調出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報湘潭市人社局審批,符合條件的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湘潭市醫療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監督電話:0731-58531557(湘潭市醫療保障局直屬機關黨委<人事科>、直屬機關紀委)
附件下載:湘潭市醫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hn.doc
湘潭市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hn.doc
湘潭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