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龍灣區選聘首批法治監督員30人公告
關于選聘溫州市龍灣區首批法治監督員的公告
為全面提升法治龍灣建設水平,擴大人民群眾對于法治建設的參與和監督,促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對法治建設的推動作用,根據《溫州市龍灣區法治監督員聘任和履職工作規則(試行)》,決定在全區公開選聘首批30名法治監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
擬通過個人自薦、單位推薦、定向特邀的方式選聘法治監督員,選聘對象范圍包括人大代表、黨代表、政協委員、黨風廉政監督員、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人民調解員、人民監督員、人民陪審員、新聞媒體工作者、社區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專家學者、企業從業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等熱心法治建設的人員。
二、選聘條件
參加選聘法治監督員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具備較強的法治觀念和社會責任意識,支持法治龍灣建設;
(二)熟悉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政策制定等工作,具備相應的法律、政策等專業知識和能力;
(三)熱心參與法治監督工作,能客觀公正地進行監督;
(四)在本區連續居住三年以上,七十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五)品行良好,無刑事處罰、不良信用記錄。
三、主要職責
(一)在溫州市龍灣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溫州市龍灣區司法局,以下簡稱“區委依法治區辦”)統一組織下,參與法治督察、暗訪、專題調查研究;
(二)對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法治建設的各環節進行監督,積極建言獻策,并向區委依法治區辦進行反映;
(三)依法參與其他法治監督工作事項。
四、選聘程序
(一)自薦方式
請符合條件的社會各界熱心人士填寫《溫州市龍灣區法治監督員申請表》(見附件),并將申請表、學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及其他可以證明勝任法治監督員工作的材料電子版,于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17:30前發送至區委依法治區辦電子郵箱:lwfzw@126.com。
(二)資格審核
由區委依法治區辦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區委依法治區辦將于2020年5月26日至27日對參加選聘法治監督員的人員提供的電子版材料進行初步審核,通過初審的人員須于5月28日至29日將相關材料紙質版提交到區委依法治區辦處進行資格復審。
(三)頒發聘書證件
區委依法治區辦在完成資格審查后,確定擬選聘人員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向社會公告,并頒發《法治監督員聘書》和《法治監督員監督證》。法治監督員每屆聘任期為3年。
聯系人:趙朱密,聯系電話:86968577
嚴宏偉,聯系電話:86968182
中共溫州市龍灣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
溫州市龍灣區司法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