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揚州市農業農村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優秀博士人才2人簡章
2020年揚州市農業農村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優秀博士人才簡章
根據我市農業事業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需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規定,揚州市農業農村局下屬的揚州市畜牧獸醫站、揚州市農業機械技術推廣站決定公開招聘優秀博士人才各1名(事業編制),特制定簡章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0年揚州市農業農村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優秀博士人才崗位條件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附后)中各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五)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為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9年5月20日至2002年5月20日期間出生);
(六)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符合招聘簡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應屆畢業生指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名。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具有本簡章有關“考察”參照標準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員,以及按照有關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相關崗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由揚州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實施。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5月25日-6月5日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郵箱:yzny_rsc@163.com,地址:揚州市文昌中路460號5號樓,電話:80976152,聯系人:袁霖。
3、報名程序:應聘人員將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生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個人簡歷等掃描件發送至指定郵箱。應聘人員通過郵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報名人員對本人資格初審未予通過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揚州市農業農村局進行陳述、申辯。
資格初審合格后,填寫《揚州市農業農村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優秀博士人才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郵寄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4張,經審核后公布名單。
本簡章及崗位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報考人員需在2020年5月25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取得時間、應于2020年畢業的留學人員學位證書及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取得時間等為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備。
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報名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名者應提供招聘簡章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其他報名者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報名人員對本人資格復審未予通過有異議的,可在接到復審結論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揚州市農業農村局進行陳述、申辯。
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請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方式的暢通,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在職人員報名前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2020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前應征得定向單位、委培單位同意,前述同意報名的材料需及時提供,最遲必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如在上述規定的“最遲”時限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二)面試
面試主要考核考生專業知識水平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本次考試均不指定復習教材(輔導用書),不組織、也不指定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三)體檢
根據入圍考生面試成績,按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定組織實施。
因體檢或政審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按該崗位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考察合格后,各招聘崗位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揚州市農業農村局網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按規定權限、程序備案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獲準被聘用的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等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在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核準手續前,必須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逾期取消資格。應聘人員如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或者以其它不正當手段通過應聘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資格,自謀職業。
聘用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享受揚州市直事業單位引進博士人才的相關待遇。
四、紀律和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邀請市紀委監委十六派駐紀檢監察組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市紀委監委第十六派駐紀檢監察組:80978827,揚州市農業農村局:87345075,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0978132。
五、本簡章中“以下”、“以后”均包括本項,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簡章由揚州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4-80976152
附件1、揚州市農業農村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優秀博士人才報名登記表.docx
附件2、2020年揚州市農業農村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優秀博士人才崗位條件簡介表.xls
揚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