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州博羅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8人公告
來源:博羅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2020-05-20 17:48:10
博羅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規定,為進一步加強監管場所管理工作,增加公安機關看守所警務輔助力量,根據縣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的決議和《惠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聘用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博羅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8名看守所警務輔助人員,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進行管理,購買服務的期限為3年。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招考、平等競爭、全面考核、擇優聘用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看守所警務輔助人員58名,其中,男43名,女15名。
三、招聘對象要求。
1、大專以上畢業生,專業不限,正在從事輔助公安工作特殊崗位的人員,可適當放寬到高中、中專以上,專業不限。
2、年齡要求在18至30周歲之間(2002年2月28日至1990年2月1日之間出生),正在從事輔助公安工作特殊崗位的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到35周歲。
四、招聘條件及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事業心,政治上堅定可靠,品行端正,清正廉潔,熱愛公安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體型端正、體能良好,雙眼視力4.8以上,身高要求男168cm以上,女158cm以上。
3.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及熟練操作計算機能力。
4.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院校畢業生、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和專門技能的人員,以及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不符合聘用相關規定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已在本縣公安機關、鎮政府(管委會)聘用工作的協管員、聯防隊員(公安機關書面證明經審核同意報考的除外)。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有犯罪記錄的;被處治安拘留等處罰的;有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過、未查清的。
8.有信用不良記錄、經查證誠信不端的。
9.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公安協管人員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2800元/月/人(含社保個人繳交部分)。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公告在博羅縣公安局網站等媒體上公布,公告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至招聘程序結束止。
(二)接受報名。
報名時間: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至2020年5月30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現場報名地點:博羅縣公安事務保障中心(博羅縣羅陽街道北門路)。
報考人員需提供如下證件和材料:
1.在博羅縣公安局網站下載、填報《博羅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雙面打印2份);
2.內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退伍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紅底免冠大一寸彩照4張;
4.與招聘要求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公告要求,準確把握報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及其它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3.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4.為確保報考人員誠信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和代報名,報考人員須本人攜帶全部報名資料在規定時間內現場報名。
5.入圍面試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及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者將記錄在案,且2年內不得參加本地區機關事業單位和協管員公開招(錄)聘考試。
(四)資格審查。
按公告中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等,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表及各種證件進行比對審查。審查時,應聘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與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由博羅縣公安局政工室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和復審,報名資料確認后,發放《筆試準考證》。
(五)領取準考證。
由博羅縣公安局按照統一的編排要求制作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的發放和筆試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博羅縣公安局網站公告)。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本人確實不能到場領取筆試準考證的,可由他人代領。代領人必須憑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代領筆試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考生參加考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的,不得參加考試和體檢。
(六)考試。
包括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能測試、考試總成績劃定入圍分數線。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優先次序、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由縣公安局統一組織。
1.體能測試。參加體能測試要簽署《體能測試安全承諾書》,一般要求,男1000米跑在4分25秒以內,女800米跑在4分20秒以內;具體入圍分數線由博羅縣公安局劃定。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和有關安排將在博羅縣公安局網站公布。
2.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筆試內容范圍、筆試時間、地點和有關安排將在博羅縣公安局網站公布。
3.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計劃組織協調、解決問題、應變、語言表達等方面的能力。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并按招聘崗位數與面試人選1:2的比例(含并列成績)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人數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
面試人選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棄面試資格,須于筆試成績公布后、面試人選名單公布前主動告知縣公安局。縣公安局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等規定組織。參加面試人選名單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將在博羅縣公安局網站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1.體檢對象。由博羅縣公安局在考試總成績劃定入圍分數線,在入圍分數線內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確定體檢對象,如達不到規定的等額比例,按實際符合條件的人數組織體檢。
2.組織體檢。體檢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實施,組織擬聘用人員到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3.考察。縣公安局嚴格參照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和公安機關相關規定,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考察。
(八)公示與聘用。
1.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博羅縣公安局網站公示。
2.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博羅縣公安局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由勞務派遣公司與雇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博羅縣看守所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正在我縣從事輔助公安工作崗位的考生筆試成績加5分;公安院校畢業生考生筆試成績加5分;不重疊加分。
(二)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報考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由博羅縣公安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八、監督。
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社會監督,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聯系電話:博羅縣公安局政工室6622443;
博羅縣看守所6286806。
附件:
博羅縣公安局
2020年5月20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