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東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4人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05-25 08:57:46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202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2005年第6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關于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指導意見》(穗人社發〔2017〕50號)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中心為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類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是協助開展來穗人員積分制享受基本公共服務資格審核、境外人員服務管理、出租屋管理等工作;承擔積分檔案管理相關工作;協助開展優秀異地務工人員和先進集體推薦評選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咨詢、投訴建議、預約服務和權益保障等工作;參與制定并組織實施相關宣傳、教育和培訓規劃;承擔來穗人員和出租屋等相關信息化系統建設及運行維護工作;承擔來穗人員和出租屋各類信息的統計、分析、研究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招聘對象、具體職位要求詳見附件1《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2020年公開招聘人員崗位需求表》。
(二)招聘人員類型
招聘人員類型:非2020年畢業的往屆生。
“非2020年畢業的往屆生”是指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國(境)外學位證書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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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等不良記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計劃生育相關規定;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心理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齡要求:具體見崗位需求表(附件1)
7.具有招聘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見附件1);
8.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18〕3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招聘條件中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以社保繳費記錄為準,在校期間購買社保的除外)年限等時間點的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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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役軍人、未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生;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受其他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被依法依規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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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所有報考人員均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index.html),按網上提示辦法進行報名。筆試前不進行人工資格審查,由報名系統初審。
招聘專業名稱及代碼按照附件2《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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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8日09:00時至2020年6月22日17:00時。
(三)準考證打印時間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于筆試開考前自行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其他注意事項
1.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每位報考者只可根據所學專業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報考者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及崗位需求表規定的報名要求真實填寫相關報名資料,符合崗位所有資格條件要求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造成資格復審不通過的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方能開考;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則取消該崗位招聘。
四、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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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考者憑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
2.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業務知識,不提供或推薦任何考試參考用書。
3.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4.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報考者自行登錄該網站查詢本人分數及是否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環節。
5.在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面試前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復審。
?。ǘ┵Y格復審
1.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須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登記表(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打印,雙面打印一式兩份并親筆簽名)、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對應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工作經歷材料(勞動合同和社保繳費記錄)、計劃生育材料、無犯罪記錄材料;現工作單位為黨政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考生,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材料。
3.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登記表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面試資格。
?。?)工作經歷以畢業后參加工作時間為準;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
(3)考生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參照附件《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不一致的崗位。
?。?)非2020年畢業的往屆生,如為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材料。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如進入面試人員未通過(含未參加)資格復審,可在同崗位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發放《面試通知書》,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網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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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面試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事項另行通知。
2.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含專業技術知識)的形式進行。
3.面試成績: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由工作人員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報考者。
(四)總成績計算
1.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2.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3.考生總成績并列的情況下,面試分數高者優先??忌嬖嚦煽儭⒐P試成績都相同導致總成績并列的情況下,按照相關規定增加考試環節??荚嚳偝煽冊趶V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網站上公布。
五、體檢
1.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統一在指定醫院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若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在同崗位考試總成績合格者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六、考察
1.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和組織考察,考察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相關規定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遵紀守法情況等。
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可在同崗位考試總成績合格者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選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
七、公示
1.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可在同崗位考試總成績合格者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八、聘用及相關待遇
1.經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復后,招聘單位與批準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相關用工手續。
2.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3.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內人員,聘用人員在試用期、聘用期的工資待遇,按照國家、省、市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福利待遇標準執行。
九、其他事項
1.報考者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2.報考者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報名。
3.為了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聘用人員須在聘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4.本次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0-81617876,020-81618812;監督電話:020-81618825。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
2020年5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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