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慶墊江縣教育事業單位選聘工作人員40人簡章
來源:重慶市墊江縣人民政府
2020-05-25 11:11:06
墊江縣2020年教育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墊江縣干部人事調配工作辦法(試行)》(墊江委組〔2019〕136號)等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現面向本縣外選聘優秀在編在崗教師。
一、公開選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公開選聘計劃
面向墊江縣外事業單位選聘在編在崗教師40名,其中中學(含中職)教師24名,小學教師10名,幼兒園教師6名。
中學(含中職)選聘學科為:政治、語文、數學、英語、物理、生物、地理、音樂、美術、心理健康、通用技術、電子類、學前教育。
小學選聘學科為:語文、數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心理健康。
幼兒園選聘學科為:學前教育。
三、公開選聘條件和范圍
(一)選聘條件和范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工作以來,未受過任何黨紀政紀處分、無任何違法犯罪行為。
3.年齡35周歲以下,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取得副高以上職稱(職務)或國家注冊執業資格的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31日)。教育部免(公)費師范生、省市級骨干教師及其它特別優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4.中學教師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小學和幼兒園教師須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5.應聘人員應為縣外正式在編在崗3年及以上的教師,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31日)。
6.自愿在應聘單位或縣內本系統事業單位服務5年及以上,服務期內不得調出縣外。5年內主動提出與聘用單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且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7.須經現所在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
8.身體健康,具備勝任職位工作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選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全科教師;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公開選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0年5月26日-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地點:墊江縣教委人事科(323室)。
2.報名程序及資格審查
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獲獎材料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本人書面申請、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本人簡歷與業績簡介1份。經資格審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1張,現場提交《墊江縣選聘縣外教師申請表》(見附件)。
重慶市外的考生,按照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報名時須提提供健康證明。
(二)考核
1.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為面試,面試采取模擬上課的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素質、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課堂教學水平與教育學生能力等。
模擬上課內容為所報考學科(即小學段、學前教育、初中段、高中段、職教段)教材內容,面試具體內容在面試前臨時抽定。
模擬上課前備課30分鐘,模擬上課時間為10分鐘。
2.成績計算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總成績=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3.考核時間和地點
考核時間:2020年5月30日(星期六)。
考核地點:墊江一中。
應聘人員須憑身份證在考核當天早上7:00前到達考核地點,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確定選聘人員
根據崗位需求和考核成績,擇優確定選聘人員。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選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墊江縣教育委員會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不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選聘資格。
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選聘資格。
六、資格復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縣教委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思想政治情況、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以及等情況進行考察。
體檢、資格復審、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以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均不遞補。
七、聘用
對確定的選聘人員,按照《墊江縣干部人事調配工作辦法(試行)》(墊江委組〔2019〕136號)辦理調動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者,可不受選聘崗位限制,并按原聘崗位等級聘任。
(一)區縣級(指直轄市區縣級,其他省市為地市州盟級,下同)及以上名師、學科帶頭人(以文件為據);
(二)近五年獲得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競賽二等獎或教師基本功(全能)競賽二等獎及以上(須為所應聘崗位學科獎)。
八、紀律要求
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選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選聘工作順利進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選聘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本簡章由墊江縣教育委員會、墊江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3)74669348(縣教委)、(023)74616156(縣人力社保局)。
附件:墊江縣選聘縣外教師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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