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泰州面向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人公告
泰州市面向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及時補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優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促進大學生村官流動,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本市在崗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共14家,計劃招聘15人。各單位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2020年泰州市面向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1. 報考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2)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
(3)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 招聘對象。仍在泰州村或社區任職、2017-2019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省組織人社部門選聘的大學生村官。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與招聘單位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等崗位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由市和市(區)委組織部聯動組織,分八個步驟實施。
1. 公布招聘事項。根據“事前告知,公開透明”原則,市委組織部提前公布招聘信息。
2. 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及時間。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0年5月27日09:00 — 5月31日16:00;資格初審時間:2020年5月27日09:00 — 6月1日16:00;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0年5月27日09:00 — 6月2日18:00;繳費確認時間:2020年5月27日09:00 — 6月3日12: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后,報名方為有效。繳納報名費須使用已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標準為100元/人。報名網址:泰州市人事考試網www.tzrsks.com
(2)資格初審。報考崗位所在市(區)委組織部負責初審。對照報考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根據報名人員提供信息進行審核,在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內給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說明理由;對填報資料不全或需要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注明缺失或需要補充的內容。各市(區)應公布咨詢電話,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審核單位應及時留存通過初審人員的報名信息,供面試前資格復審使用。
(3)報名注意事項:①報考人員應按照公告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對報名信息的真實、準確性負責。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②弄虛作假填寫個人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及聘用資格。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③一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④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市委組織部相應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名成功人員,可改報其他崗位,改報名時間為:6月5日09∶00-12∶00。⑤未及時進行繳費的人員,視為報名未通過。
(4)網上打印準考證。通過網上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須在筆試前3天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應妥善保存,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均需要用到。網址:泰州市人事考試網www.tzrsks.com。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泰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0523-86891051)聯系。
3. 公共科目筆試。筆試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由省統一命題。考試范圍參照《江蘇省2020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筆試日期:將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提前10天在報名網站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人員留意,并按公告確定的時間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報考人員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到考點參加筆試。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14天申領“蘇康碼”(報名成功后即可申領),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閱卷結束后,市委組織部參照省標準研究確定各類崗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以百分制形式公布,報考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4. 資格復審與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人選。
(2)資格復審。發放面試通知書時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需提供有關材料: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②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或證明材料。
對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效證件或資格復審未通過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遞補面試人員。
資格復審時需繳納面試費,標準為100元/人。
(3)面試。對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60%;對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50%。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總成績計算方法。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合成后的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5. 體檢。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根據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體檢名單統一公布。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86號)執行。
6. 考察。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有關規定執行。
7. 公示。各市(區)委組織部按照招聘政策和本《公告》相關要求,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委組織部審核后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經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報考人員不符合有關規定、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缺額時,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8. 聘用審批。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填寫《泰州市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備案表》(一式三份),附畢業證書、體檢表、考察表及崗位所需資格證書原件,按規定程序審批,辦理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定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嚴格按照規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執行。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或因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泰州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3-86886623(中共泰州市委組織部)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23—86891051(泰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監督電話:0523—12380
咨詢時間:工作日 08:30-12:00,14:00-17:30
附件:《2020年泰州市面向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