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南平市醫療類儲備人才引進公告
來源:中國海峽人才網
2020-05-28 13:50:17
2020年南平市醫療類儲備人才引進公告
為加強南平市醫療衛生隊伍建設,根據《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南平市引進“雙一流”高校優秀畢業生和緊缺急需專業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號)精神,計劃從國內醫科類大學招聘引進一批醫療類儲備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
1. A類醫療類儲備人才:當年國內醫科類大學綜合排名前50位的高校醫學類專業(其中,中醫藥類大學限市人民醫院招聘的相關專業)的全日制碩士、博士應往屆畢業生;
2. B類醫療類儲備人才:當年國內醫科類大學綜合排名前50位的高校醫學類專業(其中,中醫藥類大學限各中醫院招聘的相關專業)的全日制本科和其他高校醫學類專業全日制碩士、博士應往屆畢業生。
此次招聘的醫科類大學名單見附件1。
二、資格條件
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
3. 本科生不超過28周歲(具有主治醫師及以上職稱可放寬至30周歲),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博士研究生不超過40周歲(以報名申請時間為準);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備相應的學歷、學位以及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應屆本科、碩士畢業生必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位;應屆博士畢業生必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位;
6. 近5年未在南平區域內就業過(不含脫產攻讀全日制研究生學歷人員);
7. 身心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的體檢要求;
8. 聘用后最低服務年限5年(不含在南平市域外的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 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生;
4. 現役軍人;
5.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崗位安排
A類醫療類儲備人才安排到南平市屬三級醫院工作;B類醫療類儲備人才安排到南平市屬二級醫院或縣(市、區)二級以上醫院工作。(具體名單見附件2)
四、相關待遇
1. 引進方式。符合選拔引進條件的,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雙向選擇,直接聘用。
2. 職稱評聘。根據A、B類醫療類儲備人才數量,調劑人才職稱崗位,實行專項專報,單列管理。
3. 福利待遇
(1)工資待遇按聘任醫院同等條件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執行。
(2)服務期內給予博士研究生20萬元、碩士研究生10萬元、本科生5萬元安家補助,且引進5年內,分別給予博士、碩士、本科生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生活補助。
(3)引進人才在南平工作期間,享受《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暫行辦法》中“人才獎勵房”相應政策,連續工作滿5年后,博士、碩士研究生分別獎勵不超過80㎡、60㎡的人才房或40萬元、30萬元購房補助;本科生入職后新購商品住房,工作滿3年后給予5萬元購房補助。
(4)引進人才的子女入(轉)中心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優質學校或公辦幼兒園的,可不受購房、居住、戶籍等條件限制;配偶需隨遷安置,符合調配資格條件的,可同性質單位調動或優先推薦就業。
民營醫院按《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南平市引進“雙一流”高校優秀畢業生和緊缺急需專業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號)規定引進的符合條件的醫療衛生人員,可申請參照享受相應政策待遇。
五、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由市、縣衛健部門及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1. 網絡報名及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登錄南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http://wjw.np.gov.cn/)網站下載填寫《2020年南平市醫療類儲備人才報名表》(附件3),并于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將報名表、畢業證、學位證等材料掃描發送至報名單位電子郵箱(附件3)。應屆畢業生還需掃描發送就業推薦表、在校成績證明、三方協議書等材料。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面試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同時資格審核貫穿引進全過程,凡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資格。
2. 面試
采取談話面試的方式,重點了解應聘人員的學習能力、業務能力和職業心理能力等。具體面試工作由市、縣衛健部門及用人單位共同組織。
3. 考察
通過面試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個別面談、查閱資料檔案等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工作實績(學業成績)等方面的情況。
4. 體檢
考察合格者進入體檢階段,體檢工作由市、縣衛健部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
5. 公示
擬引進人才名單在市、縣衛健主管部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6. 辦理聘用
由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聘用核準手續,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應在組織人事部門指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上班,或報到后不服從組織安排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政策咨詢
南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0599—8875131。
南平市屬醫療單位及各縣(市、區)衛健局聯系方式詳見附件4。
公告未盡事宜由南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5月28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