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遼寧鞍山海城市公安局招聘輔警40人公告
海城市公安局2020年輔警招聘工作公告
為加強我市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提升公安機關維穩處突能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意見》(國辦[2016]15號)、《關于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6]30號)和《遼寧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遼政辦發[2017]7號)文件精神,按照市領導的指示,結合我市實際,擬向社會招聘輔警,協助民警開展日常工作。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40人。具體招聘辦法公告如下:
一、報考對象、條件
具有海城戶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2002年6月1日以前出生、1995年6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政審條件;身體健康,男性身高在1.72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2米以上,裸眼視力4.8以上,實際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25%或低于標準體重15%;不得有紋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曾受過行政處分或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在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以及參加法輪功等邪教活動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結案的;
(7)本人或直系血親有精神病史的;
(8)其他不適宜在輔警崗位上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人員
本次招聘共計40人,其中男性輔警28人, (選拔6名身高1.80米以上、五官端正的男性輔警,用于交通形象崗);女性輔警12人。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海城市新聞媒體發布招聘通告,時間為2020年05月27日至2020年06月03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市中心醫院體檢證明(按照士兵入伍體檢標準和內容,錄用與否均體檢費用自理);個人信用報告原件(市公安局對面中國人民銀行一樓大廳,持本人身份證自行打印);會駕駛機動車輛的持機動車駕駛證、復員退伍軍人需持復員證。報名時持上述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近期2寸同版免冠照片3張。報名時間為從2020年06月01日起至2020年06月03日止,報名地點為海城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隊一樓接待處。
(三)政審、筆試、體能測試、面試。
1、政審。公安局按照法定程序,對報名人員有無前科劣跡開展政審,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2、筆試。筆試結束后所有人進行體能測試。
3、體能測試。對所有人員進行體能測試,男子:體能測試內容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體能測試內容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按照標準達標為合格進行考核,體能測試不達標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4、面試。由市公安局相關部門領導組成面試小組,進行面試。按照筆試分、面試分和加分合成綜合成績進行公布,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綜合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決定排名先后),同時公布進入體檢環節名單。
5、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不得有紋身。
6、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四)加分項目
(1)學歷加分:取得國家承認大專、本科、研究生分別加1、3、5分。(以學信網查詢結果作為加分依據)
(2)復員退伍軍人加3分。
(3)持有機動車駕駛證人員加2分。
(4)黨員加2分。
(5)專業人才、特殊人才條件適當放寬。
(五)試用期
崗前培訓結束后,聘用人員與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個月(包括崗前培訓),試用期內對不勝任工作的予以辭退。
(六)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
公示平臺及時間(待定)。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七)辦理聘用手續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與派遣公司簽訂2年聘用合同。
四、相關待遇
(一)實發工資約1800元,保險費用需要按照政策調整;
(二)聘用執勤輔警統一配發服裝、標志。
五、特別提示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根據相關要求,在筆試閱卷過程中,要對考生異常試卷進行甄別,凡被認定為抄襲、協助抄襲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3.請考生認真閱讀,誠信報考;
4.本招聘公告最終解釋權由海城市公安局所有。
海城市公安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