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招聘96人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南昌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范路面行車和停車秩序,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編外交通協警員。具體招聘條件及待遇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交通協警員96人(具體崗位及崗位要求見附件1:南昌縣2020年招聘交通協警員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良好,愛崗敬業,吃苦耐勞,愿意從事交通協警工作。
(二)年齡要求詳見職位表(附件1)。年齡計算方式:18周歲以上指2002年6月1日(含)之前出生,30周歲以下指1989年6月1日(含)之后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84年6月1日(含)之后出生。
(三)路面執勤崗男性凈身高1.68米及以上,其他崗位不受身高條件限制。
(四)路面執勤崗要求高中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學歷不限。其他崗位學歷要求詳見職位表(附件1)。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色弱,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痕等),軀體無明顯疤痕,無雞胸,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羅圈腿,無嚴重平足(平板腳),無紋身,駝背,無高血壓、心臟病、急慢性肝炎、各種殘疾和其他不適宜從事本崗位職業的疾病;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審查的;
2.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3.被原工作單位辭退解聘或開除公職的;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5.本縣財政撥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冊)的編外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6.其它不適宜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6月10日—6月12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3、報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攜身份證、畢業證(或退伍證)以及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各1份,隨同《南昌縣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網上下載附件2并填寫完整)紙質版1份,一并提交進行資格初審。
②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2張;
③報名時繳納考試費50元。
(二)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不設開考比例,考試方式為體能測試(50%)+面試(50%),體能測試標準見附件3,按照考試總分數排名依次錄取,且需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
(三)體檢、政審
1.根據考試成績排名,按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末位并列的依次按先學歷高低、后畢業時間先后、再工作時間長短確定),并在網上予以公布。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因工作需要,體檢缺項者不予延長體檢期,并視為自動放棄;未到場體檢人員或因本人原因無法完成體檢全部項目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4.體檢結論不合格需復檢的,由體檢實施機關盡快安排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5.因體檢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缺額按該崗位考試成績排名順序遞補一次(但必須是達到合格分數線60分的人員)。
6.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產生的空缺不再遞補。
7.體檢、政審由縣縣交警大隊、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四)公示
對體檢、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天。公示無異議,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有異議經查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后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員實行編外合同制管理。政審合格擬錄人員辦理考核期聘用手續,考核期1個月,考核期滿合格的,聘用單位與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并到南昌縣勞動監察局鑒證,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續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資待遇
(一)工資標準:
1、路面執勤崗每月2750元(含崗位、績效工資等)+工齡工資50元(工作滿一年工齡工資從50元開始逐年遞增直至250元為止);
2、交通設備系統管理崗、交通信號燈管理崗每月2650元(含崗位、績效工資等)+工齡工資50元(工作滿一年工齡工資從50元開始逐年遞增直至250元為止);
3、交通安全宣傳崗每月2550元(含崗位、績效工資等)+工齡工資50元(工作滿一年工齡工資從50元開始逐年遞增直至250元為止);
(二)績效工資總額在不超過限額(基礎數乘以單位總人數)的前提下,按日常考核在績效工資的基礎數上下浮動。
(三)用人單位按規定為受聘人員繳納城鎮企業職工“五險”,個人負擔部分由應聘者個人承擔。
六、其他
1.招考工作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監督電話:85712813。
2.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貫穿始終,請考生仔細對照所報崗位條件,誠信報考,不符合崗位條件者,請勿報名和參加考試。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凡因考生個人弄虛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負責。
3.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它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3年內不得報考的處理。
4.應聘人員、聘用單位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有《南昌市市縣(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洪府廳發【2012】48號)第七(一)條所列情形的,要實行回避。
5、招聘各階段具體安排均在“南昌縣人民政府→專題專欄→人事考試”、“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信息→公告公示”(http://www.ncx.gov.cn/xrsj/)網站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參考人員因未看到通知而影響錄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6、本公告招聘的所有崗位未招滿可長期報名,由縣人社局及縣公安交管大隊定期組織考試,直至招滿后另行公告。
7、本公告由南昌縣人社局負責解釋,報考咨詢電話:縣人社局85712813(咨詢招考、報名等事宜),崗位咨詢電話:縣交警大隊15180480381(咨詢工作、待遇等事宜)。
8、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
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昌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