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書記員、司法警察、汽車駕駛員若干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性別
1. 普通書記員6名,不限性別;
2. 司法警察1名,限男性;
3. 汽車駕駛員1名,限男性,具有B1以上證駕駛執照。
二、報考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熱愛法院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團隊協作和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無殘疾;
5.崗位所需技能條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因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有其他不適宜擔任司法輔助人員情形的。
(二)職位條件
1. 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
2.書記員、司法警察要求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3.書記員要具備速記、文字表達等崗位必備的業務技能及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技能。
4.汽車駕駛員要求有2年以上的實際駕駛工作經歷、高中以上學歷。
(三)優先聘用條件
1.書記員優先聘用法律專業畢業生或者具有法律事務工作經歷1年及以上的人員。
2.司法警察優先聘用復退軍人或公安院校畢業生;復退軍人文憑可降至高中學歷。
3.在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高學歷或具有其他體育、文藝特長者,優先擇聘。
(四)工作職責
1.輔助開展法院業務和其他與法院工作有關的事務性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方式
采取崗位技能測試加面談的方式擇優招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個人報名、資格審查、崗位技能測試、面談、考察、體檢、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19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為報名時間。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或者郵寄材料報名方式。報名者須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現場報名時須攜帶報名登記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其他相關技能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1張。郵寄材料報名可先提交上述材料復印件各1份,面談前審核原件予以確認。
2020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名的,須提供畢業院校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1份。提供學歷、學位證原件時間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19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3.報名(郵寄)地址及聯系人:廣西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廣西來賓市興賓區翠屏路190號,郵寄材料報名的報名時間以寄出郵戳為準,郵編:546100);聯系電話:0772—5322875;聯系人:張春清。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政治部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三)崗位技能測試、面談
1.根據崗位工作需要,進行相關技能測試。其中,報考書記員職位的,需進行計算機速錄測試;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需進行體能測試;報考汽車駕駛員職位的,需進行交通規則、服務意識及實地路考等方面的測試。
2. 面談。重點考察應聘人員口頭表達能力、反應能力、儀表儀態等。面談成績滿分為100分。
(四)體檢、考察、辦理聘用手續
政治部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考察。考察合格者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政治部辦理聘用手續。
因體檢、政審不合格、自己放棄聘用、試用期不合格不予聘用等情況造成職位空缺的,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聘用。
五、待遇及其他
1.司法輔助人員全部為編制外聘用,由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為1個月(包括在勞動合同期內,試行期工資待遇與正式聘用相同),試用期內如發現招聘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正式聘用待遇:業務部門書記員3000元/月(含單位及個人應繳納的五險),后勤部門書記員2900元/月(含單位及個人應繳納的五險);司法警察、汽車駕駛員均為2900元/月(含單位及個人應繳納的五險)。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年終發放一定的績效獎金。差旅費與在職人員同等待遇。
3. 司法輔助人員實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方可續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續聘。
未盡事宜,由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附件: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20200602.xls
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