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龍巖上杭縣湖洋供銷合作社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上杭縣人民政府
2020-06-02 16:06:22
上杭縣湖洋供銷合作社關于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社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企業工作人員,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工作地點
1.崗位、人數:管理人員1名
2.工作地點:湖洋鎮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素質和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熟練掌握電腦辦公軟件操作;
4.有較強的語言表達及溝通協調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現役軍人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非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不得招聘到國有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員(如:違反綜治等政策法規的人員、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等)。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二)崗位條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男女不限,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戶籍在上杭縣境內(同等條件下湖洋鎮優先)。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6月1日至6月5日(正常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需帶材料:報考人員須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張,報名時需填寫好《報名登記表》。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無法現場報名者可通過發送相關材料電子文檔(郵箱:shxgxs.2003@163.com)等方式先行報名,參加考試時提交相關材料原件以供核對。
4.報名地點:上杭縣臨江鎮金山路供銷大廈十三層,聯系人:黃占福,聯系電話:0597—3318209 。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將嚴格按照招聘條件進行,凡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者,經資格審查發現后,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三)考試
1.筆試:綜合基礎知識測試,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進入面試,進入面試最后1名如筆試成績相同,一并進入面試。面試重點考察應聘者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分析判斷、組織協調、應變和處理問題的實際能力和愛崗敬業精神等。
3.成績總計:筆試、面試各占50%(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如報名人數不超過招聘人數3倍,不再組織筆試,報考人員直接進行面試,并按面試成績高低確定考察對象。
(四)考察
1.考察由我社按有關規定及招聘條件進行,確認考察對象在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規定的招聘條件。
2.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該職位按相應總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考察對象人選。
(五)體檢
1.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體檢對象,由我社按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的相關標準和要求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
2.不按要求參加體檢的或自愿放棄體檢者,視為自愿放棄本次招聘資格。
3.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相關職位在體檢中出現身體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該職位按相應總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人選。
(六)公示
1.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的結果,研究確定職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社公示欄等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職位聘用人員。
四、聘用與薪酬待遇
(一)聘用辦法
1.確定的聘用人員與我社簽訂聘用合同,聘期二年,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期滿,經考核后可續訂聘用合同。
2.聘用人員已和有關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內的,辦理聘用手續前應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隱瞞,后果自負。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試用期間工資待遇2000元/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工資待遇按我社現行標準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已簽訂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應職位按上述辦法進行遞補。
(二)應聘人員所留聯系電話在本次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三)本次招聘最終解釋權歸上杭縣湖洋供銷合作社。
上杭縣湖洋供銷合作社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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