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經開區招聘事業編教師109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優化我區教師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9名中小學事業編教師?,F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與崗位數
共計招聘109人,其中小學教師79人、九華雅禮中學教師19人、長沙市一中九華中學教師11人。
二、應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
2.本次招聘崗位分為A、B兩類崗位,其中A類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計劃招聘57人;B類崗位只面向應屆畢業生,以及2018、2019屆尚未落實過用人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計劃招聘52人,其中“未落實過用人單位”,指未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無社保記錄、未參加過工作。
3.年齡要求:詳見《湘潭經開區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編教師崗位表》(附件1-1、1-2)。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湘潭經開區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編教師崗位表》(附件1-1、1-2)。
5. 報考人員的專業為畢業證上的專業。本次招聘崗位專業要求根據《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目錄”,附件4)設置。如所學專業已列入 “專業目錄”,但未列入崗位“學歷所對應的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如所學專業未列入 “專業目錄”,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認定。
6.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國外留學所取得的學歷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后才可報名。
7. 工作經歷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8. 2020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暫憑加蓋畢業院校就業部門印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報名,但2020年12月31日前必須提供畢業證原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9.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門印發的《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規定,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試用期一年)未取得相應等級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原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黨紀政務處分尚在影響期內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3.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4.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0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5.2020年8月31日以后仍在合同期內的免費師范生、特崗教師等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信息發布平臺及內容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制定招聘方案—發布公告—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選崗—體檢—考察—擬聘用公示—錄取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經開區官網(網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公布。
招聘公告發布和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同時在湘潭人事考試網站(網址: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cmsczportal/)公布。
【重要提示】
1.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官方網站的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崗位計劃調整、筆試成績公布、資格審查、面試、選崗、體檢、考察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如筆試安排發生時間變動,以經開區官網通知為準。錯過時間及信息的,責任自負。
(一)網上報名
1.報名及繳費時間: 2020年6月12日9:00-6月15日。
2.報名方式:登錄湘潭經開區官網(網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報名, 每人收取考務費50元。繳費后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未按時繳費視為放棄報考,因自身原因放棄考試不退費。如上傳照片無法識別則報名無效。如報名后未繳費確認,則為無效報名。
3.報名要求:本次招聘不組織網上資格審查,筆試后,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及《崗位表》所列的報考資格要求,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每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等有效身份證件(以下合稱“有效身份證件”)。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考點考室及座位安排見《筆試準考證》,準考證由報考人員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下載打印時間為2020年6月19日-6月21日上午9:30。
2.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滿分100分,其中專業知識70分、綜合知識30分。綜合知識主要涵蓋時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課程改革相關內容等;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報考崗位專業知識(“教學兼財務”崗位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財務相關專業知識)。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1:3的崗位,經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并可按總招聘計劃數不變的原則,將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數調整至報考比例高的招聘崗位,并在考前發布調整公告。報考崗位取消,考生可申請改報或退還報名費。實際參考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線,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筆試,兩證不齊者不能進入考場。
5.筆試成績查詢定于2020年6月30日。考生可登陸湘潭經開區官網(網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查詢筆試成績。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在筆試后、面試前集中進行。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對象。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知識成績進行排名,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
2.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現場資格審查須提交從報名網站打印的《湘潭經開區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并交驗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①身份證;②學歷證書(2020年應屆畢業生可持所在學校蓋章的完整的就業推薦書);③教師資格證書(高校畢業生可暫不提供);④普通話等級證書;⑤所在單位出具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只限于在職人員提供);⑥筆試準考證;⑦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此項作為資格條件報考的考生需提供);⑧獲獎或符合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資料(此項作為資格條件報考的考生需提供);⑨工作經歷證明(附件3,此項作為資格條件報考的考生需提供);⑩擇業期內未落實用人單位的承諾書(此項只要求報考B類崗位的考生現場簽署)。
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視為自行放棄。如提交材料和證件無法認定或不齊全、不真實或不符合招考崗位條件等情形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4.因報考人員放棄或資審不合格而造成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1:3比例的,從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屬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面試
1. 面試人員確定。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均為面試人選。
2.面試方式:按抽簽順序上微型課(試教)。報考“教學兼財務”崗位的考生任選一門學科上微型課。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5分,沒有達到合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3.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面試入圍人員名單于面試前公布。具體要求見湘潭經開區官網《面試公告》。
4.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兩證不齊者不能進入考場。
(五)成績合成、排名和選崗
1.綜合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進行排名;面試成績相同的,按筆試專業知識成績進行排名。
3.小學崗位須選崗,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和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選崗對象。同一招聘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主選擇學校。選崗出現放棄人選時,可按照綜合成績的分數高低依次遞補。
4.入圍選崗對象及選崗時間、地點見《選崗公告》。《選崗公告》在湘潭經開區官網上發布。
(六)體檢
體檢對象以各崗位招聘計劃數為基數,按照應聘同一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等額確定。
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執行。
招聘單位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可以向區教育文衛局或黨群工作局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動放棄時,經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按照應聘同一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八)擬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經開區、湘潭人事考試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聘用管理及待遇
1.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有關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2.正式聘用后的教師, 列入湘潭經開區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所有錄取人員需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書》,同時約定在湘潭經開區的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
3.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項
1. 對本次招聘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2.在職在編教師調出原單位的手續由本人負責,在規定時間內未能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湘潭經開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及舉報電話(工作日上班時間):
咨詢電話:湘潭經開區教育文衛局 0731-52379341
監督電話:湘潭經開區黨群工作局 0731-52379500
舉報電話: 湘潭經開區紀工委0731-55512388
附件:
1-1. 《湘潭經開區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編教師崗位表(A類崗位,面向社會)》
1-2. 《湘潭經開區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編教師崗位表(B類崗位,只面向應屆畢業生以及2018、2019屆尚未落實用人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