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縣衛生健康局選調5人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衛生健康工作隊伍力量,根據湘潭縣委、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湘潭縣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一般工作人員流動調配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潭縣辦〔2017〕23號)的精神,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湘潭縣衛生健康局計劃面向全縣在醫療衛生事業編制內公開選調工作人員5名,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及崗位要求(見附件)
二、選調條件
(一)選調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責任心強,愛崗敬業。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2年6月10日之前出生),45歲以下(1974年6月10日以后出生)。不限性別,身體健康。
3.大專及以上學歷,湘潭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含工勤身份人員和2016年以來公開招聘入編人員);
4.近二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近二年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官方網站
官方網站為: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xix.gov.cn/9128/index.htm)、湘潭縣衛生健康局網(http://www.xx.gov.cn/9466/index.htm)。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的方式,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的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0年6月10日9:00至6月12日17:00(正常上班時間)。
地點: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407室。
(二)資格審查內容
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件等的原件和復印件,所在單位同意報考并蓋章的《湘潭縣衛生健康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近期同底免冠2寸正面照3張。
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三)注意事項
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證件、材料或信息不實的,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選調資格。
(四)重要提示
1.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官方網站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崗位計劃調整、準考證領取、筆試成績公布、面試公告、考察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負。
2.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考試
(一)筆試
1.筆試最低開考比例
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2,即每個崗位選調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2,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將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或核減該崗位選調計劃數。報考人員所報考的崗位取消的,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2.領取準考證
筆試考試前,發布領取準考證的通知,考生根據通知要求帶身份證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
3.筆試時間和地點
詳見準考證。
4.筆試考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分4個崗位命題,各崗位試題總分均為100分。筆試內容:WJ01、WJ02、WJ03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崗位相關政策法規及專業知識;WJ04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文秘知識。
5.筆試紀律要求
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接受安全檢查,實行“無聲”入場。如有抄襲、協助抄襲、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信設備或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入場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將被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如有串通作弊或參與有組織作弊、代替他人或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將被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6.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將在官方網站上進行公布。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另行通知。
2.面試對象
按照選調計劃數與報考人數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3.面試形式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
選調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同一場次、同一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崗位入圍考察人員的最低面試成績。
(三)成績合成和排名
1.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 + 結構化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進行排名。
六、考察、公示及遞補
按照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資格條件、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與選調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
如遇考察棄權、考察不合格、不符合選調條件等情況,根據有關規定,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整個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名單進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詢和社會的監督。
七、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八、紀律要求
為確保選調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將對選調工作中出現的以下行為者,取消其選調資格或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1.報考人員弄虛作假,蒙騙他人,欺騙組織,行賄和在考試中有舞弊行為的;
2.工作人員在選調工作過程中受賄,徇私舞弊,接受宴請,借選調之機謀取私利;
3.工作人員在選調各個環節中管理松懈,泄露試題,相關材料審查不嚴和為作假者隱瞞真相提供方便;
4.其他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九、選調考試咨詢電話:0731—57803367。
十、本次公開選調政策由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