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邯鄲涉縣選聘高中教師、職教中心實習指導20人公告
來源:涉縣人民政府
2020-06-08 10:36:13
2020年涉縣公開選聘高中教師、職教中心實習指導公告
為促進涉縣教育事業發展,充實人才隊伍力量,根據《邯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招聘要求以及縣委、縣政府研究意見,決定公開選聘高中教師、職教中心實習指導20名,全額財政經費保障,專業技術崗位。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單位概況
本次選聘的學校均為涉縣教體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選聘原則
根據各學校人才需求,堅持德才兼備,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測評、綜合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選聘崗位、人數
本次選聘高中教師、職教中心實習指導共20名,部分崗位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其中:
高中教師17人,其中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崗位12人。
職教中心實習指導3人。
“高校畢業生”是指應屆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即2018年和2019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四、選聘對象及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遵守憲法和法律;
3.年齡18周歲及以上(2002年6月10日以前出生,含當天),35周歲及以下(1984年6月10日以后出生,不含當天)。凡涉及到年齡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報名第一天;
4.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專業及其他條件;
6.港澳臺居民報考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7.學歷及資格要求:
(1)高中教師崗位:
①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應往屆畢業生。
②“名校英才入冀”計劃引進范圍中的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全日制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應往屆畢業生。
③全國部屬、省屬重點師范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應往屆師范類專業畢業生。
不限戶籍。應取得高級中學(或中等職業學校)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教師資格證上未明確任教學科的,結合本人所學專業確定報考崗位。
(2)職教中心實習指導崗位
①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應往屆畢業生。
②“名校英才入冀”計劃引進范圍中的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全日制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應往屆畢業生。
不限戶籍。應取得中等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或職業資格證(對職業資格證要求詳見附件3)。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教師資格證上未明確任教學科的,結合本人所學專業確定報考崗位;未取得資格證的“高校畢業生”按專業要求報考;以執業醫師資格證、執業藥師資格證、護士執業資格證報考的人員,聘用后應當在1年試用期內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到期未取得崗位要求教師資格證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具體要求詳見附件《職教中心實習指導崗位選聘計劃表》。
按照《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要求,2020年本次選聘所有崗位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對教師資格證要求如下:考生報考時如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則按照教師資格證進行報考。對于高校畢業生,如報考時尚未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的,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行報考,聘用后事業單位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崗位要求教師資格證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
2.未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讀學生不得以原取得學歷報考;
3.涉縣在編教師不在本次選聘范圍;
4.試用期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公務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公務員,以及其他未經現任職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已就業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失信被執行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回避規定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嚴格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實行回避。
(四)選聘崗位的條件和相關說明
1.選聘崗位要求按《2020年涉縣公開選聘高中教師、職教中心實習指導崗位信息表》、《高中教師崗位選聘計劃表》、《職教中心實習指導崗位選聘計劃表》確定。
2.依據冀人社規〔2016〕1號等相關文件精神,要求新聘用到涉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相應行業或系統內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未按要求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除外。
五、選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1.發布公告:2020年6月5日至6月15日,在涉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平臺(http://www.shexian.gov.cn/)發布公開選聘公告。
2.選聘方式:采取到相關高校、人才招聘會現場宣傳、網上宣傳,并在指定地點現場測評的方式進行選聘,報考考生赴指定地點統一參加選聘。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6月10日——6月16日。
2.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現場提交材料的方式進行,向縣教體局郵箱(rsknjf@163.com)進行網絡報名。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從涉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平臺(http://www.shexian.gov.cn/)下載《報名資格審查表》,填寫好后按照公布的崗位及條件報名。
報名要求:考生報名所填報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填報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聘資格,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
3.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時間、地點詳見涉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平臺(http://www.shexian.gov.cn/)公告。
提交材料:(1)居民身份證;
(2)《報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
(3)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尚未取得畢業生證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可先提供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校證明等相關材料進行報名,但應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報到證的證件,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4)未就業人員提供就業協議書、報到證;
(5)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職業)資格證。對于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高校畢業生,應在一年試用期內提供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
(6)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藍底照片4張;
(7)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資格審查:依據選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確定為參加測評人員,發放《測評準考證》。
5.開考比例:本次選聘不設開考比例。
(三)測評
1.測評要求:應聘人員應按照《測評準考證》上確定的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測評準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
2.測評方式:測評由兩部分組成,具體包括說課和答辯。測評滿分為100分,其中:說課部分滿分70分,答辯部分滿分30分。測評設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60分者或其中一項成績為零的不得進入下一個選聘環節。測評時間總共為15分鐘,每名考生說課時間為10分鐘,答辯時間為5分鐘。同崗位同場次所有應聘人員的說課和答辯均為同一內容。在測評現場設立候考室、備課室、說課答辯室。考生說課答辯題目現場拆解,由考生先在備課室備課,每名考生備課時間為20分鐘。
3.測評考察內容。測評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學科知識、教育教學能力、教師基本素養、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和創建新課堂理念等方面是否適合從事教師工作。
4.測評分組:根據應聘者報名情況依據應聘崗位進行分組。應聘同一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組、同場測評。如果同一崗位進入測評人數與崗位選聘人數之比超過10:1的,則在測評前加試筆試,筆試成績只做篩選不計入總成績。依據各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進入測評人數與各崗位選聘人數10:1的比例確定進入測評人員。測評當天,應聘者按隨機抽取測評順序進行說課和答辯,測評時只許報抽簽順序號,不得報本人姓名或與本人相關的一切信息。
5.測評打分:每組由7名評委組成,評委對考生的說課和答辯分別打分,評委打分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字。說課和答辯均采取“體操打分法”,即對7位評委的打分,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其余分數的平均分即為考生的該部分成績。
6.成績計算:測評成績=說課成績+答辯成績。測評結束后,測評成績在測評地點統一公布。
7.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根據各崗位考生測評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各崗位選聘計劃數與進入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比例內末位測評成績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學歷(學位)較高者,說課成績較高者。如經過以上比較仍然并列無法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則由縣公開選聘教師、實習指導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加試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四)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費由應聘者自理。體檢醫院由縣公開選聘教師、實習指導工作領導小組臨時指定并簽訂保密協議。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按照同崗位測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資格。
(五)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人事檔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合格的進入公示階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凡不參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按照同崗位測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涉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平臺(http://www.shexian.gov.cn/)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進入公示環節后,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七)選擇學校
對擬聘用人員,依據報考學科崗位測評成績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聘用學校,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以下順序確定選校先后順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學歷(學位)較高者、說課成績較高者。經過以上比較仍然并列無法確定選校順序的,由縣公開選聘教師、實習指導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選校順序。
(八)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經縣人社局審核并報縣政府批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人事、流動、工資等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首聘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員及未按要求取得教師資格證人員解除聘用。
六、其他有關事項
(一)嚴肅各項紀律,所有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得營私舞弊,如有違反,要一查到底,嚴肅處理。如有直系、旁系親屬報考,涉及有關工作人員要主動申請回避。
(二)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參加報名、測評、體檢、考察、選擇學校等相關環節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弄虛作假不符合選聘條件的,均取消選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四)請考生報名時,務必填寫本人常用聯系方式,確保在招聘期間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暢通,以免影響招聘。
(五)報考人員要誠實守信,不得弄虛作假。如發現報考者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作弊違規的、不到崗工作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六)此次選聘結束后出現選聘崗位人員空缺的,空缺數不再另行組織選聘和招聘考試。
(七)本選聘方案實施前,由涉縣公開選聘教師、實習指導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疫情防控要求,研究制定公開選聘活動防疫指南并嚴格落實落細各項防疫措施,確保公開選聘工作安全平穩進行。
(八)實施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時間順延。
咨詢電話:涉縣人社局 0310-3893082
涉縣教體局 0310-3891619
咨詢時間: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監督電話:涉縣紀委監委0310-3892916
涉縣公開選聘教師、實習指導工作領導小組
(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代章)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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