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桐廬縣公路管理段招聘編外工作人員10人公告
桐廬縣交通運輸局下屬事業單位桐廬縣公路管理段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桐廬縣交通運輸局下屬事業單位桐廬縣公路管理段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工作責任心強,具有敬業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工作。
2.年齡要求:18至35周歲(1985年6月9日至2002年6月9日期間出生)。
3.學歷要求: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均為國家承認學歷。其中: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要求2020年6月9日前取得崗位要求學歷,2020年應屆畢業生取得文憑時間放寬至2020年6月30日,具體時間均以畢業證書為準。
4.戶籍要求:要求為桐廬縣戶籍(以2020年6月9日的戶籍地為準,不含2020年6月9日當天遷入人員)。如報名截止時,報考養護工程管理崗位的有效報名人數不足1:3的,再次報名時戶籍可放寬至杭州地區。
二、招聘程序
1.報名
(1)報名時間:6月9日—6月15日工作日期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報名地點:桐廬縣公路管理段(桐廬縣桐君街道橋北路147號505室)。
(3)聯系電話:0571—69811101。
(4)報名材料:報名人員需攜帶報名表(附件),戶口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20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者提供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相關執業證書、職稱證書、技能證書、所獲榮譽獎項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彩照1張。
(5)報名要求:請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護工作。
2.資格審查、公布開考計劃
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進入考試人選。有效報名人數不足1:3的,經批準同意及公告環節后,酌情降低開考比例或者延長報名時間(另行通知)。其中報考養護工程管理崗位的有效報名人數不足1:3的,則延長報名時間,并將戶籍放寬至杭州地區(另行通知)。
3.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40%和60%。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同一開考崗位有效報名人數不足20人的,直接進入面試。同一開考有效報名人數超過20人的,先進行筆試,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不足比例的,按該崗位筆試實際參考人員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日前,放棄面試資格的,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在相應職位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結束后,從面試合格人員中,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計算成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無筆試環節、直接面試的,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等人員,實行優先政策。未進行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成績相等的,實行優先政策。其中,辦公室文員崗位以有辦公室崗位工作經驗予以優先;養護工程管理人員崗位以具有公路養護、工程施工相關經驗予以優先;路政協管員、信息中心人員崗位以退伍軍人予以優先。
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考察
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開考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其他要求納入體檢的項目指標檢測規定執行。體檢費由體檢醫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的體檢項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個人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參照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考察辦法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據。
如報考人員在體檢日前確認不參加體檢的、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資格的以及其他情形不參加下一環節的,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在相應職位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公示
根據報考者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桐廬人才網(網址:www.tlrcw.net.cn)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的擬聘用人員,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或本人書面申請自動放棄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公示及擬聘用。
6.簽訂勞動合同及工資待遇
試用期1個月,試用合格后,與勞務派遣單位浙江雷博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桐廬分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已聘用人員因故離開崗位單位需要補員的,自招考結束6個月內可以從相應崗位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不再重新組織招聘程序。
三、工資待遇
相關待遇按桐廬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工作人員標準確定。
四、其他事項
1.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招聘的輔導培訓班,不指定輔導用書。
2.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3.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令第35號)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招聘中涉及違紀違規和提供虛假信息、虛假材料的納入社會誠信體系,將在公共信用平臺予以公布。
4.本公告由桐廬縣公路管理段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參照事業單位招聘聘用辦法和桐廬縣有關編外用工文件要求。報考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紀情況可直接向桐廬縣交通運輸局反映,監督電話:0571-64218622。
桐廬縣交通運輸局
桐廬縣公路管理段
浙江雷博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桐廬分公司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