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宿遷宿城區龍河人民醫院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3人公告
宿城區龍河人民醫院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宿城區龍河人民醫院(宿城區區域醫療衛生中心)擬定2020年10月份投入運營,為及時補充事業人才,經區委、區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
本次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見《宿城區龍河人民醫院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二、報考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未滿的;
7、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9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或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8、截至2017年12月31日,考生因在報考中弄虛作假、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聘用備案后考生放棄報到等被列入《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黑名單”管理,自入庫之日起未滿3年的;
9、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發〔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宿建發〔2017〕193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城區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宿城在線等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審核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等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0年6月15日9:00—6月22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20年6月15日9:00—6月23日16:00;
陳述申辯時間:2020年6月15日9:00—6月23日16:00;
繳費時間:2020年6月15日9:00—6月24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網上繳費,筆試費用為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宿城在線(http://www.sqsc.gov.cn/)。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名所需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網上銀行繳費辦法等)均在宿城在線網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詢。
(2)考生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考生本人的電子照片。照片要求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考生在填寫信息和上傳照片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予以處理。
(3)宿城區衛生健康局根據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考生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考生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間內提出陳述申辯,聯系電話:0527-80975995。
(6)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09-14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按報名實際人數參加考試。
(7)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8)考生網絡報名后,應保持《報名表》上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號碼錯誤、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3、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要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打印時間:另行公告。
(三)筆試
筆試主要圍繞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術知識命題,不指定參考用書,不指定大綱教材。
筆試時間:詳見筆試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本次公開招聘中各環節的考試(含筆試、面試等所有考試),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程序的資格。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筆試成績在宿城在線(http://www.sqsc.gov.cn/)公布。
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14天申領“蘇康碼”(報名成功后即可申領),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四)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的,按實際進入人數進行面試。面試前,由宿城區衛生健康局組織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為2020年7月27日—7月 28日(暫定)9:00—11:30,14:00-17:00,地點為宿城區衛生健康局908室。
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證。②學歷證書。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③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④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如,要求具有專業工作經歷的,須提供能證明從事專業崗位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任職文件等。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上述①—④項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復印件(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
考生提供的各類證書和證明材料,必須確切證明能滿足本公告及《崗位簡介表》所要求的條件,不得弄虛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復印件供衛健部門審核。
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系到考生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不符合政策規定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等,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本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遞補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 29 日(暫定)9:00—11:30。
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須現場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并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宿城在線(http://www.sqsc.gov.cn/)上公布。
(五)面試
面試由宿城區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綜合分析、理論素養、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等綜合能力,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分值為100分。參加面試的考生按抽簽順序進入面試。
面試時,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即面試總分的60%)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方法為: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考生總成績。
(六)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優先;總成績、面試成績、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都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體檢人選名單在宿城在線網站公布。
體檢工作由宿城區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在體檢前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宿城區衛健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20版)執行,同時要符合《醫師執業注冊暫行辦法》中“第二章注冊條件”的相關要求。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結束前,考生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考察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宿城在線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合格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人員服務期限不低于五年,試用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如體檢、考察結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規定被取消體檢、考察、聘用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等)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同一崗位至多遞補兩次)。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考生應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簡章發布。本簡章由宿城區衛生健康局、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發布。
(二)責任分工。宿城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對報考條件、考試內容、證明材料等各類政策的解釋,按照本簡章的規定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各個相關環節的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公開招聘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按規定搭建統一的集中公開招聘平臺,依法依規履行指導、監督、查糾職能,建立公開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糾偏機制,受理舉報投訴,按規定程序組織查處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三)政策口徑。專業設置、年齡、工作經歷等相關政策口徑如下:
1、專業設置。按《江蘇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
2、年齡規定。35周歲以下,指1984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指1979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指1974年6月15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3、其他事項。除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外,其他人員須在報名開始之日前就已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等。港澳臺相關人員報考的,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其他相關政策,除本簡章另有規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相關內容執行。
咨詢電話:宿城區衛生健康局0527-80975995
監督電話:宿城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八紀檢監察組0527-80979909
附件1:宿城區龍河人民醫院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崗位簡位表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