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許昌市建安區招聘教師90人公告
為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制度,合理調整教師隊伍結構,結合建安區學校實際情況,經區委、區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為建安區中小學校公開招聘教師90名。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許昌市范圍內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高校畢業生),以及其他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人員。
三、招聘計劃
計劃公開招聘教師90名,其中面向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高校畢業生),招聘教師63名;面向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人員,招聘教師27名。(具體招聘計劃見附表)。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許昌市戶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或技能條件,同時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任職資格等要求,其中: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人員,需具有研究生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同時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
5.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年齡要求在32周歲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8.具有擬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區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4.現役軍人、不能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試用期未滿的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按照發布招聘信息、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崗前培訓、辦理聘用等環節進行招聘。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區委編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督指導下,由區教育體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一)發布招聘公告
許昌市建安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在建安區人民政府網站、建安區教育微信平臺等公共媒體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和手機端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0年6月20日8:30至6月22日17:30。
1.提交報名申請
計算機端:報考者于報名時間內登錄許昌市建安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jianan.gov.cn/),點擊“公開招聘報名入口”(報名入口6月20日開啟)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提交《誠信承諾書》、《報名表》并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要求:1.單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證件照;2.格式JPG;3.文件大小20KB以下;4.照片大小寬約114像素,高約156像素。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
手機端:報考者應用“旗幟云考試”微信小程序報名,按照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處理好照片后上傳報名系統。微信小程序于報名當天開通發布。
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不能重復報名,報名和整個招聘過程中使用的身份證與相關信息必須一致。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公開招聘資格審查組于報考者網上提交報名申請后1日內對報考者的報名申請進行審查,并提出審查意見。
報名申請被接受的人員,可于提交報名申請1日后上網查看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審查。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報考者填報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
3.查詢報名序號
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將自動向報考者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須妥善保管。
4.網上繳費
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于2020年6月23日17:00之前登錄報名網站或應用“旗幟云考試”微信小程序進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每人繳納考務費60元(筆試每人每科30元,兩科共6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5.網上打印準考證
網上繳費成功的報名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A4紙),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6.其他事項
各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3:1的,需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該崗位取消。取消或核減的崗位計劃經建安區招聘教師領導組研究調整到其他緊缺專業崗位。被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報名結束后2日內到指定地點重新選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不愿重新選報或資格條件不符合報考其他崗位的,退還所繳考務費。
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人員報考,可免繳報名考務費。辦理免繳報名考務費需提交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于6月23日17:00前提交到許昌市建安區教體局5樓X517房間(許昌市建安區新元大道文化中心)核實確認。
本次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四)考試
1.筆試
(1)筆試科目為《教育基本理論》、《專業知識》兩科,滿分分別為100分。
《專業知識》內容為各報考專業所需的專業知識。具體內容見《許昌市建安區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
(2)筆試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情況另行通知,最終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3)筆試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成績=教育基本理論成績×50%+專業知識成績×50%
筆試成績可通過許昌市建安區人民政府網站或建安區教育微信平臺進行查詢。
2.面試資格確認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崗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有一門零分、缺考或違紀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筆試總成績低于4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參加面試資格確認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筆試準考證、就業報到證等原件及復印件進行面試資格確認。其中:研究生學歷的人員需提供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要求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崗位,除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高校畢業生),可暫不提供教師資格證,其他考生均應同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需同時出具本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編人員可暫不提供就業報到證);按照報考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證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同時提交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機構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面試資格確認的時間、地點將在許昌市建安區人民政府網站或建安區教育微信平臺發布。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資格確認時,對報考者本人及有關證書進行核對。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面試空缺人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面試
面試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情況另行通知,最終以《面試通知單》為準。
進入面試的考生按照報名時的誠信承諾,簽訂面試承諾書,遵守面試守則各項規定,出現違規行為將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采取試講或說課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擬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相等時,參加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低于本考場面試考生平均成績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根據崗位需要,體育、音樂、美術等專業面試為試講或說課加專業技能測試(具體內容以面試通知為準),滿分為10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體檢
體檢項目和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根據每個崗位的招聘人數,對總成績入圍的人員,按1:1的比例參加統一體檢(懷孕考生需提供合法婚姻和懷孕證明),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
(六)考察及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建安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審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七)崗前培訓
公示期無異議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
(八)聘用
1.公示期滿無異議且通過崗前培訓的人員,按照規定程序和管理權限辦理相關手續(屬在編人員的,經編制、人社、教育部門審核后,辦理調動手續)。
2.根據招聘計劃,按照報考崗位進行聘用。因建安區中小學校布局調整、“縣管校聘”等因素需要對聘用人員進行崗位調劑的,經建安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研究同意后,可以對聘用人員進行崗位調整。違反報名承諾不到所分配崗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招聘。
3.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當月內辦理有關手續,到用人單位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新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4.新聘用人員社會保險金、工資待遇從用人單位聘用后當月執行,聘用前的社會保險金,聘用單位不予負責。
5.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一年),服務期內不得申請向建安區公辦中小學校以外的單位調動,否則視為單方解聘,不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違反聘用合同約定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6.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對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為1年。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與報考崗位同學段同專業的教師資格證書)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向審批機關備案后,用人單位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將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大學期間受過黨紀校紀處分的;報到時無法提供規定所需證件的;聘用人員的人事檔案審核后發現提供的相關證件、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等,不予聘用。
2.許昌市建安區此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區紀委監察委全程參與監督,對違反招教紀律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建安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設立專門的舉報電話:0374-5119167。
3.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相關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建安區人民政府網或“建安區教育”微信平臺發布,請報名人員及時關注發布的招聘工作事宜,否則責任自負。如有疑問可在建安區教育微信平臺留言咨詢,咨詢電話:0374—5119221,請在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撥打。
4.按照我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結合招聘工作實際,由區教體局落實人員配置、物資保障、場所消毒、健康識別等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中共許昌市建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許昌市建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許昌市建安區教育體育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