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宜賓市公安局南溪區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2人公告
來源:南溪區人民政府
2020-06-14 09:22:57
宜賓市南溪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宜賓市公安局南溪區分局關于2020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警務輔助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自愿報名、考試、面試、體能測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招用。
二、招用名額、性質及條件
(一)招用名額和性質。
1.此次公開招聘22名警務輔助人員(全部為男性)。
2.此次招聘所有警務輔助人員,是勞動合同制工作人員,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管理。
(二)招用基本條件。
1.限宜賓市戶籍(以戶籍薄或公安機關出具戶籍證明所在戶籍地為準)。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較強的服務和吃苦耐勞精神,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服從組織安排;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時間自報名第一日截止計算。
4.高中以上文化。
5.身高不低于165cm。
6.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形象良好,無殘疾、口吃、重聽、色盲等缺陷,體表無文身,顏面等身體暴露部位無明顯疤痕或色素沉淀。
7.體重過于肥胖或瘦弱者不予招用,判定過于肥胖或瘦弱者按以下簡易方法計算:
標準體重計算方法:標準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00。超出和低于標準體重的百分數計算方法:〔實際體重(千克)-標準體重(千克)〕÷標準體重(千克)*100%。
實際體重超過標準體重30%以上者為過于肥胖,實際體重低于標準體重30%以上者為過于瘦弱。
(三)優先入職條件:下列人員總成績直接加5分。
1.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
2.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3.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四)下列人員不得招聘為輔警。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采取過刑事強制措施、收容教養、收容教育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職位)的人員及曾受過治安處罰或行政拘留及以上處罰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3.在各級人事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4.因違法違紀被解聘、辭退、開除公職(職位)或學籍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道德敗壞,有偷竊、吸毒等不良行為的。
7.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和個人債務糾紛的。
8.其他不宜從事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此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測試成績、體檢等相關事宜在南溪區門戶網(http://www.zgnx.gov.cn/)發布:
1.報名時間:2020年6月15日9:00至2020年6月19日17:00止。
2.報名地點:宜賓市公安局南溪區分局政治處(宜賓市南溪區上正街107號公安分局附205室)。
3.報名方式及要求:應聘人員需持《報名登記表》(附件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個人征信證明材料(在人民銀行打印)、退伍證等符合優先入職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與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3張。(報考者須仔細閱讀本公告,真實準確填寫相關信息,以免影響考試環節正常進行。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報考人員因聯系電話有誤、通訊不暢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3.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和報名同時進行,報名表信息填寫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在考試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情形,將取消資格,且責任自負。
4.身高體重測量。報名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身高、體重測量。
5.準考證領取。資格審查、身高體重測試達標者當場領取準考證,同時發放筆試復習提綱。
(二)考試、面試和體能測試。
本次招考不設開考比例,以實際報名人數開考,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每一環節考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考環節。
總成績組成:筆試40%+面試30%+體能測試30%。
筆試內容為公共知識、政治理論、法律法規等相關知識。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綜合分析判斷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確定面試人員按照筆試1:2確定,人員不足按照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體能測試參照公安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執行(詳見附件2)。測試內容為女子:800米跑,男子: 1000米跑。
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考核政審
根據招用名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核政審人選,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以及核實考核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受過刑事或治安處罰、參加邪教組織以及具有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體檢
1.體檢人員
南溪區公安分局對政審合格的人員組織統一體檢。
2.體檢相關事項
(1)體檢在二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關于修訂〈公務員招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招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招考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參照新規定執行。心率、視力、聽力、血壓、心臟雜音、心電圖等項目為當場當日復檢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按規定安排當場當日復檢,不另行擇期安排復檢??忌蟹巧鲜霎攬霎斎諒蜋z項目初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2)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3)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五)遞補
因體檢、政審等環節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的缺額,按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遞補。若出現總成績相同的,符合優先入職條件的,優先進行遞補;都符合優先條件或者無符合優先入職條件的,按體能測試成績高的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
經考試、體檢、政審考核合格后,由、南溪區人社局、南溪區公安分局發布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南溪區門戶網(http://www.zgnx.gov.cn/)公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凡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四、聘用管理
(一)聘用手續辦理。
公示后無異議者予以聘用,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規定和勞動合同法進行管理,應聘人員應服從崗位調配和用人單位管理。
(二)合同期管理。
此次招用崗位首次招用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不合格或在聘期內違反單位管理規定,單位予以解聘。首次聘期滿后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可以續聘。
(三)薪酬待遇。
工資待遇按南溪區輔警待遇標準執行,不低于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同時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一金需試用期滿)。
五、紀律、監督與注意事項
(一)考生在招用期間聯系方式要保持暢通,凡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資料,未按有關規定參加考試、體檢、政審的,均視為自動棄權。
(二)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在招用工作的任何環節中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招用紀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試或招用資格。
(三)報考者要遵守本次招聘考試的相關紀律規定,對于作弊或在報名現場、考場、體檢場所等地擾亂工作秩序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嚴肅招聘紀律,工作人員要秉公辦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
六、本公告由南溪區公安分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831-8766017, 0831-8766037。
宜賓市南溪區人社局
宜賓市公安局南溪區分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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