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3人簡章
來源: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
2020-06-14 10:42:10
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簡章
一、單位簡介
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是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直屬的一所具有鮮明化工和建材行業特色及技術優勢的國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是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院校專業群建設計劃單位、國家骨干高等職業院校、全國高職教學診斷與改進工作試點單位、教育部第三批“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是自治區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單位。學院獲2014年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填補了新世紀以來自治區高等教育國家級一等獎的空白。
學院是全國高等職業院校技術應用服務聯盟副理事長單位、內蒙古自治區高職高專生化與藥品類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材料能源類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單位。
學院形成以高職教育為主、中高職相銜接,社會培訓、現代遠程教育和國際教育交流合作并舉的辦學格局,開設化工、材料、自動化、電子信息和管理類41個專業,有國家“萬人計劃”教學名師1人;與內蒙古工業大學等7所本科院校開展本科職業教育和“專升本”合作。畢業生就業率持續保持在95%以上。
二、招聘數量及崗位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方案》(內人社發〔2019〕61號)、《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內人社發[2020]23號)文件,2020年度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3名。其中“高校畢業生”崗位18名(包含“蒙漢兼通”崗位3名),“項目人員”崗位5名(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以及大學生退役士兵,這三類人員統稱“項目人員”)。該計劃已經自治區機構編制部門與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核準。詳見附表《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2020年度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劃;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城鎮社區、蘇木(鄉鎮),主要從事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及社區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漢兼通人員”是指:能熟練運用蒙古語言文字和漢語言文字的人員。
“高校畢業生”是指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三、 招聘人員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2、在內蒙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規定時限內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二)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學歷要求:具體見《崗位表》
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
5、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4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即: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其他有關規定。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具體見《崗位表》。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20年6月15日之前。
(三)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應聘者須為在報名開始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或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
凡是到報名開始日,“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證的,從畢業時間算起)超過3年或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的,不能再應聘“項目人員”崗位,只能應聘其他崗位。
(四)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不含2020年畢業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五)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四、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工作委托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impta.com)。
2、報名時間:
第一階段:“蒙漢兼通”崗位、“項目人員”崗位、“高校畢業生”崗位,報名時間:2020年6月15日9:00—6月21日17:00;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6月21日24:00;交費截止時間為6月22日12:00。報名交費截止后若“蒙漢兼通”崗位、“項目人員”崗位、“高校畢業生”崗位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放在第二階段組織報名(招聘崗位、招聘條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計劃),并在報名網站上公告。
第二階段:普通崗位和部分變更屬性崗位,報名時間:2020年6月24日9:00—6月30日17:00;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6月30日24:00;交費截止時間為7月1日12:00。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在網上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名用身份證(或護照)要與參加考試時所用證件一致。
4、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本科、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日、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必須嚴格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須完整填寫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所從事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學習、工作經歷填寫不全的,招聘單位將不予審查通過。
5、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納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6、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崗位招聘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報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資格審查環節,工作人員將最大努力幫助應聘人員發現報名中出現的問題,避免造成應聘失敗。
(二)資格初審及交費
1、學院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對審查未通過的,在資格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退回應聘人員補充或說明。
2、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3、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要通過報名網站進行交費,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成功。考試收費有關事宜,委托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按照自治區現行有關規定執行。交費時間以招聘簡章為準,在交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的視為放棄報考。筆試缺考的,不再退費。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2020年應屆畢業生可免交報考費,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2019年畢業生減半收取,這兩類應聘者報考費的減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進行。應聘者在筆試結束后20天內,從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報考費申請表》,并持本人身份證和畢業證(2020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試機構進行審核確認辦理退費手續。對應聘人員減免的費用,由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通過網上銀行將所交費用自動退到報考者交費的銀行卡里。
農村牧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可免交報考費。這兩類應聘人員將所在地旗縣(市、區)扶貧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復印件,所在地旗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低保證復印件,連同應聘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發送電子郵件至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電子郵箱:imptasybtf@126.com),其中,第一階段報名崗位發送截止時間為6月22日12:00,第二階段報名崗位發送截止時間為7月1日12:00,經審核確認后,可免交報考費。
(三)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應聘繳費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一般不低于4∶1,對于急需緊缺人才的崗位,降低開考比例為2:1。“蒙漢兼通”崗位開考比例為2:1,報名交費截止后若“蒙漢兼通”崗位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在第二階段報名(招聘崗位、招聘條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計劃)開考比例為4:1。對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四)本次招聘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進行2次。遞補人員須報自治區教育廳備案。
(五)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為7月20日9:00-7月24日24:00。
五、招聘方式
(一)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時間為2020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筆試地點全區分設12個考點:區直、包頭市、呼倫貝爾市(含滿州里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含二連浩特市)、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和阿拉善盟的政府或行署所在地。
2、筆試科目為:綜合管理類(A類),共考兩科。
科目一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 考試時限為90分鐘
科目二 《綜合應用能力》 考試時限為120分鐘
兩科滿分分別為150分。
3、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漢文試卷的人員,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的人員,必須用蒙古文作答。應聘“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筆試必須選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加權計算后的筆試成績上加2.5分。
5、筆試成績:
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1.5×50%+《綜合應用能力》成績÷1.5×50%+政策加分。
6、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標明為準。
7、筆試結束后,學院將根據考試情況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報自治區教育廳備案。
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在學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按照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
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面試開考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調整招聘計劃或因無人報考取消的崗位,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舉報電話和所需攜帶的證件、證明及相關規定、要求等詳細內容,提前7天在發布招聘簡章或報名網站上公告。
3、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4、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攜帶《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身份證(或護照)、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20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
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企業單位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應聘人員故意隱瞞工作經歷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5、應聘“項目人員”崗位的考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須提供自治區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6、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
1、面試工作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公告至少提前5天在報名網站公布。
2、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至少在面試開始前半小時到達備考室,未在規定時間前到達備考室的,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方式:
(1)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面試時間20分鐘,滿分100分。試講要求采用板書。
(2)輔導員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10分鐘,面試滿分為100分 。
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由考官簽字。面試當日內,同一崗位的面試人員須在同一考官組并使用同一套試題。
4、應聘“蒙漢兼通”崗位和教師崗位人員,面試須用漢語作答;應聘其他崗位,面試可用漢語作答,也可用蒙古語作答(應聘者須在資格復審時向工作人員說明),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作答,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5、應聘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到達備考室,面試前應聘人員按崗位抽取面試順序號,由工作人員按照順序號依次叫應聘者入場面試,進入面試現場后考生只能報順序號不能報姓名等個人信息。
6、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75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7、考試總成績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8、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由學院組織加試(加試形式由學院根據實際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一)體檢
1、體檢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在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進行。
2、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將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名單報自治區教育廳備案。
(二)考察
學院將組成考察組對進入考察階段的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等進行考察,并對個人檔案中的有關情況進行考察。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具體考察時間、方式等由學院確定。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公示前按照管理權限報自治區教育廳審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本次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三)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四)公示結束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五)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單位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用人單位與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條款執行,并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八、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依據上級文件各相應條款執行。
九、監督和咨詢電話
1、監督電話:
0471-5260355(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
0471-2856813(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2、咨詢電話:0471-5260343(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
3、網報技術咨詢電話: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6601706(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
本簡章由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內蒙古化工職業學院
2020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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