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內蒙古呼倫貝爾根河市事業單位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61人簡章
來源:根河市人民政府
2020-06-14 11:09:11
2020年根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根據《2020年根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實施方案》,為確保根河市公開招聘工作公開、公正、規范、有序開展,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計劃
此次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61名,嚴格按照呼倫貝爾市委編辦下發的《關于呼倫貝爾市2020年度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使用計劃的批復》(呼人社機編發〔2020〕40號)所核定61個編制內開展招聘工作,其中,根河市人民醫院20名,根河市中蒙醫院5名,根河市疾控中心5名,根河市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5名,根河市滿歸中心衛生院5名,根河市阿龍山中心衛生院5名,根河市金河中心衛生院5名,根河市得耳布爾中心衛生院5名,根河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5名,根河市河西社區衛生服務站1名。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志從事醫療衛生事業;
4.2020年應屆及往屆大中專畢業生,具有國家承認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具體詳見《招聘職位表》);
5.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1979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學歷、學位和其他資格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2020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能夠正常畢業證明)。
(二)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應聘人員須為在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或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
“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劃;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城鎮社區、蘇木(鄉鎮),主要從事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及社區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漢兼通人員”是指:會說會寫并熟練運用蒙古語言文字和漢語言文字的人員。
“高校畢業生崗”是指:2020年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2018、2019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崗,僅限2020年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2018、2019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報考。擇期內(2018、2019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擇業期內(2018、2019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憑所在院校或檔案保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就業服務機構等)開具的存放檔案等證明參加資格審核。應聘者須同時滿足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對護士執業資格執行“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職業資格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職業資格。被聘用人員在一年試用期內未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證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凡在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證的,從畢業時間算起)超過3年或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入編制)的,不能應聘“項目人員”的崗位,只能應聘其他崗位。
具有本次《職位表》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符合研究生報考條件的,同時執行教研廳函〔2019〕1號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入學,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且具有學位、學歷證書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與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中專、專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應屆畢業生);
3.試用期內或服務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
4.未滿服務年限及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5.政法、教育、衛生等系統各類定向招錄培養的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簡章》《職位表》
市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領導小組將招聘《公告》《簡章》《職位表》通過新聞媒體、呼倫貝爾人才網、根河市人民政府網站等相關網站向社會發布。其他相關的招聘信息在根河市政務網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報名1.本次招聘考試先期組織對“項目人員”“蒙漢兼通人員”“高校畢業生”崗位的報名工作,無合格人員報名的“項目人員”“蒙漢兼通人員”“高校畢業生”崗位轉入普通崗位,統一組織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3.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現場審核方式進行。
報考人員須按要求填寫《2020年根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相關信息。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確認是否成功報名、核發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考生請務必牢記。報考人員須使用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報名,且報名與參加招聘各環節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4.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5.報考人員須認真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提交(所有信息在資格審核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1)“項目人員”“蒙漢兼通人員”“高校畢業生”崗位自2020年6月19日-20日報名及現場審核,工作時間: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報名結束后,無合格人員報名的“項目人員”“蒙漢兼通人員”“高校畢業生”崗位轉入普通崗位。(轉為的普通崗位于6月21日-22日在根河人民政府網站公示)。
(2)普通崗位自2020年6月23日-6月24日報名及現場審核,工作時間: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報名結束后,無合格人員報名的崗位取消開考。
(3)報名地點:根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五樓會議室)。
(三)資格審核
1.人社部門和衛健部門要高度重視資格審核工作,負責組織抽調專門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工作,建立資格審核工作責任制,簽訂責任狀,誰審核,誰負責。對因資格審核不嚴而發生的問題,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
2.資格審核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招聘職位表》上明確的崗位資格條件審核把關,做到客觀、公正、及時、準確,對所有報考人員應一視同仁。資格審核期間要安排專人值班,認真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報考人員提出的關于對學歷、學位、專業等崗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進行資格審核的各用人單位負責解釋。
3.完成現場報名的報考人員,同步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本人《報名表》(一式二份)、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畢業證、學位證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張,在規定日期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4.專科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在參加現場資格審核時須自行打印并攜帶《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
5.2020年應屆生未取得畢業證的,可憑所在院校出具的證明參加資格審核。凡是截至到2020年10月1日尚仍未取得畢業證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如遇特殊情況由根河市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領導小組議定。擇業期內的畢業生需提供所在院校或檔案保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就業服務機構等)開具的存放檔案等證明參加。
6.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基層公益性崗位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旗市區及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7.報考有戶籍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8.報考人員屬于機關、參公或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報考的證明。
9.報考人員應在現場審核通過后,按照規定時間參加考試,本次考試不收取考試費用。
(四)考試開考比例
“項目人員”“蒙漢兼通人員”“高校畢業生”“普通崗”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劃定成績合格線。
(五)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設置《綜合基礎知識》和《醫學基礎知識及專業能力測試》兩個環節,均以筆試方式進行。
1.考試時間:2020年6月27日
上午:09:00—11:00《綜合基礎知識》
下午:14:30—16:30《醫學基礎知識及專業能力測試》
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須于2020年6月26日09:00-17:00,到市衛生健康委三樓辦公室領取準考證。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否則不允許參加考試。
2.考試統一在根河市設置考場,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3.考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主要測試基本素質能力,設蒙文、漢文試卷,滿分100分;《醫學基礎知識及專業能力測試》主要測試醫學基礎理論及專業能力水平,按臨床醫學、護理學、檢驗醫學、中醫學、預防醫學等五類分別命題。每類命題一張試卷,滿分100分。
4.報考“蒙漢兼通人員”崗位的考生,《綜合基礎知識》為蒙文試卷,《醫學基礎知識及專業能力測試》為漢文試卷,蒙文試卷零分者不予錄用。
5.報考其他崗位的考生,《綜合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知識及專業能力測試》均為漢文試卷。
6.政策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報考人員在綜合基礎知識成績上加2.5分。(請考生認真填寫《報名表》,凡個人錯填民族信息,不予加分)。
7.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政策加分)×30%+(醫學基礎知識及專業能力測試成績)×70%
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8.招聘計劃內同一職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排名以《醫學基礎知識及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為準。如出現兩個環節成績都相同的情況,再另行加試確定。
9.本次考試中,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崗位設置考試總成績最低分數線40分;其他崗位設置考試總成績最低分數線50分。考試總成績低于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聘用,招聘崗位取消或核減。
10.按照每個職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并在根河市政務網上公布。
(六)體檢與考察
1.體檢由根河市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體檢需在根河市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進行。體檢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在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2.對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考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3.考察工作在體檢結果公示完成后進行。考察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委及市人社局組織實施。在采取多種形式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被應聘者的基本情況后,應聘者棄權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遞補要求
因體檢、考察、聘用等環節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原因放棄等出現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未達到最低錄取分數線不予遞補。試用期出現崗位空缺不再遞補。遞補中出現特殊情況,由根河市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議定。
(八)公示和聘用
1.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期限為7日。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于20個工作日內辦理聘用及編制手續;對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有反映的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按管理權限,憑根河市人社局下發的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通知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2.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3.在聘用通知下發前被新錄用為公務員、參公人員或通過公開招聘被新聘用到事業單位的(列編招聘),以及在聘用通知下發前參加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考試被錄取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繼續就讀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4.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對放寬條件招聘的醫藥衛生專業人員,用人單位在聘用合同中須約定5年最低服務期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在最低服務期限內,其它單位不得以借調、調訓、幫助工作等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
四、紀律監督
(一)專業測試作為公開招聘的重要環節,特別是入闈命題、考官人選的確定、封閉、管理等關鍵環節,應由市紀委監委實行全程監督。
(二)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三)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將對報考人員建立考試誠信檔案。
(四)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報考者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五、政策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
根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0470-5223600
根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470-5227722
本《簡章》由根河市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本次公開招聘簡章中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020年根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
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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