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合肥市廬江縣選調縣外教師20人公告
來源:廬江縣人民政府
2020-06-16 11:23:58
合肥市廬江縣2020年度公開選調縣外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我縣農村小學教師隊伍,經研究,我縣農村小學面向縣外公開選調教師。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共20名。其中湯池鎮、石頭鎮、郭河鎮、白山鎮、龍橋鎮、白湖鎮、礬山鎮、泥河鎮、羅河鎮、樂橋鎮中心學校下屬小學各2名。
二、選調范圍
具有廬江籍或夫妻一方具有廬江籍,或夫妻一方在我縣工作的縣外在編在崗正式教師。
三、選調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執行黨的教育方針,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具備小學及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
3. 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9年6月20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6.具備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年度考核或師德師風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2.正在受黨政紀處分期間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3.尚在試用期內的;
4.一年內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或累計曠工達30個工作日的;
5.按相關規定不能參加選調的其它情形。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考察、公示、擇校、聘用的程序進行。本次選調不實行遞補。
注意事項:報名、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擇校等工作均實行“綠碼+佩戴口罩+測量體溫”管理。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進入指定地點前,報考者須進行“安康碼”核驗和測量體溫。考生須持有“安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額溫≤36.8℃(或腋溫≤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此次選調相關環節指定地點,并且要求全程須佩戴口罩,排隊間隔距離不小于1米。報考人員請提前下載“皖事通App”申領“安康碼”。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須填寫《合肥市廬江縣2020年公開選調縣外教師報名表》1份(附件1),報名時需另外提供以下材料:
1.國家承認的最高學歷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報考人員本人是廬江籍的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夫妻一方是廬江籍的還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夫妻一方在我縣工作的,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其中屬我縣機關、事業單位的還需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屬我縣企業的還需提供勞動用工合同和社保繳費證明。
4.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具體樣式和要求見附件2)以及報考所需要提供的其它證件和材料。
報名時間:2020年6月20日—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報名。
報名地點:廬江縣教體局(廬城鎮文昌路36號)南三樓人事科。
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教體局聯合進行。
收費標準:現場報名通過資格審核的,按規定繳納面試費用80元/每人。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心理素質與應變能力等,采取百分制,當場評分、當場亮分(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3位四舍五入,下同)。若報考人數超過40人進行分組面試,參加面試人員通過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分組。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合格線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選調資格審查通過人員于2020年6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在縣教體局人事科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考察
1.僅一組面試的,依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選調計劃數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入圍人選末位成績相同的,取全日制學歷高的(下同)。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選調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達合格線人員即確定為考察對象。
2.如多組進行面試的,則將選調計劃數平均分配到每個面試組,每組參加面試人員按同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組選調名額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工作表現等。考察時,重點查看個人檔案、核實編制情況、考察教育教學水平、現實工作表現等情況,并對其報考資格進一步核查。
考察工作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教體局聯合組織實施。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調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其選調資格。
(五)擇校
對擬選調人選公示無異議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即確定為擇校人選。入圍考生按照面試成績高的、學歷高的順序進行擇校。
擇校工作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教體局共同組織實施。擇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集中進行,本人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為擇校。對不按時參加擇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六)調動聘用
擇校后,按規定程序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選調人選必須與原學校解除聘用關系,與鎮中心學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選調人員首聘期限為3年。選調當年不得參加我縣城區學校教師選調。
所有被選調人員需在新任教學校缺額崗位內重新辦理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手續,若沒有相應缺額崗位,則低聘至相應專業技術缺額崗位。選調人選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聘用、工資轉移等手續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五、工作監督
選調工作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教體局聯合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駐縣人社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對違反選調考試工作紀律的考生、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教體局負責解釋。
考務及政策咨詢電話:
0551—87332015(縣人社局)
0551—87338900(縣教體局)
監督舉報電話:
0551—87328122(縣紀委監委駐人社局紀檢監察組)
查詢網站:廬江縣人民政府網人事招考欄
附件:
中共廬江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廬江縣教育體育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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