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泉州永春縣專項招聘新任教師28人公告
來源: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06-16 16:55:08
2020年福建省永春縣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
永春縣地處福建省東南部,是福建省著名僑鄉。為引進優秀畢業生,提高我縣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滿足我縣教育事業發展要求,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及《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0〕1號),結合我縣師資需求情況,決定使用事業編制舉辦專項教師招聘會。制定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永春一中、永春僑中、永春二中、永春五中、美嶺中學、永春職專六所學校共計劃招聘28人,詳見《2020年福建省永春縣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5.應于聘用后一年內取得與招聘崗位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以及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其中語文崗位應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6.符合招聘崗位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報考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和同意入職查詢書面材料,未提交相關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經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后,如果經查詢反饋有《關于開展預防校園性侵專項行動的通知》(泉檢發〔2019〕14號)、《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制度(試行)》(泉檢發〔2019〕15號)規定不得或不宜從事教育行業的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
在職人員報考時應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報考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報考人員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2.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人員,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
3.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0年)》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
4.2020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書最遲須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15日。
5.所有招聘崗位均要求最低服務年限,即報考者聘用后須在永春縣教育系統服務滿五年(含試用期一年),在體檢前簽訂承諾書。
(三)招聘對象
(1)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六所教育部屬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優秀高校畢業生,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4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報考人員學歷類別不限。
(2)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4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三、報名
(一)網上預報名
1.預報名時間: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26日。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福建省永春縣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并將《福建省永春縣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及個人電子簡歷發送到永春縣教育局人事股(電子郵箱yc23880266@163.com)進行預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考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報名,完整、如實地填寫《報名登記表》的各項信息。其中,個人簡歷應從高中階段填寫起,按照高中階段、大學階段的順序分階段填寫至今。對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判斷的,將取消現場報名資格。
(二)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時間將另行通知。
(三)現場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登記表》和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張;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報考人員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含成績表)、復印件1份和就業協議書原件。
4.能證明符合條件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報考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組現場收取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確定為參加考試人員。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聘用階段的復核結果為準。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報考人員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聯系方式等應準確無誤,因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3.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參加一次現場報名,報考一個崗位,參加一次考試。分場次或招聘崗位重復報考者(以現場報名為準),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簽約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縣教育局商縣人社局研究后報泉州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開考。
1.面試時間: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對象: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
3.面試形式及內容
面試主要測試應考對象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采取片段教學、現場問答等形式進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片段教學占70%、現場問答占30%),考官由7人及以上組成,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數的方法確定考生的面試分數(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4.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達到合格分數線及以上者方可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同一職位最后一名體檢人選有2人及以上報考人員面試成績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面試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考生若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的體檢人選。
3.體檢對象屬于在職人員的,應于體檢前向招聘單位提供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同意辭職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
4.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但可先參與選崗,待所有體檢項目全部合格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5.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用人單位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通過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違法違紀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福建省永春縣人民政府網永春教育專欄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選擇任教學校(選崗后的任教學段應服從用人學校安排)。
選崗后經永春縣人社局核準,由用人學校按有關規定與報考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過泉州市人社局、教育局網站和福建省永春縣人民政府網永春教育專欄發布。招聘后續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
(二)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現場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需現場查驗報考人員的動態“八閩健康碼”(通過“閩政通APP”L4級的身份認證(人臉識別)),“八閩健康碼”須為綠碼方可參加現場招聘活動。
(三)擬聘用人員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通過調動方式調離所在學校。
(四)對考生資格復審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效。
(五)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本次考試回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永春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監督。監督電話:0595-23898249。
(六)未盡事宜由永春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3880266。
附件:http://rsj.quanzhou.gov.cn/zwgk/zxdt/syzk/202006/t20200615_2313318.htm
1.福建省永春縣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
2.2020年福建省永春縣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報名登記表
永春縣教育局
永春縣人社局
中共永春縣委編辦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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